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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快被工作煩死了,所以決定寫一個讓大家嫉妒的事情,哈哈,以便轉移我自己對許多事物(且不是我能力範圍可以控制的)不滿的情緒(我真是一個壞心眼啊,哈哈)。


這位帥哥,叫做阮經天。對,我命中注定遇到阮經天,哈哈。

還有更讓人尖叫的事情哦!

 

他換衣服的時候,我跟他可是在同一個空間,中間只隔了一個鏡子。也就是說,只要我想要,我想我可以斜眼偷看。


還有跟你們說一個有趣的事,他看到我拿相機要拍,就把手舉起來、後來還扮鬼臉,總而言之是一個很Nice的明星。

(但我覺得我的胸肌比他大,這樣說會不會被打?!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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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