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500)日》是一個關於愛情的電影。關於男主角湯姆,愛上了一個叫做夏日的女孩。

湯姆深信一見鍾情、命中註定,但夏日則不。夏日因為從小父母離異,所以不相信愛情。當湯姆暗戀著夏日的秘密,被喝醉的同事無意間洩漏,夏日隔天就在影印間親吻了湯姆,一切再也不同。

對湯姆來說,這是他相信的「命中註定」「一見鍾情」理論的成真,但對夏日而言,她只是順著感覺走,她不相信婚姻、也不要那些累贅的男女朋友的關係。就像她說的,「這樣不是很好嗎?」

直到有一天,夏日告訴湯姆,「我們還是當朋友。」湯姆傷心欲絕,生活大亂,直到他在旁人提醒,那些美好回憶當中,其實隱藏了夏日與他的不同。這部片拍的非常有趣,大概是近幾年足以跟韓片《我的野蠻女友》媲美、完全不落俗套的愛情電影。

這篇文章並不是單純在討論電影,其實我在電影看到我自己。我最近遇見了一個很好的對象,雖然之前有曾與對方通信過,但當時只是很單純地就事論事地討論。直到某天,我看到對方某張照片,我完全被電到,於是我毫不猶豫在網路上把對方加入我的好友,然後就開門見山告訴對方,我是如何如何想要認識人家。

接下來的發展並不像電影那樣「戲劇化」,但我承認我經歷了我一直想要的:那就是找到一個能夠接受我原本樣貌的人。尤有甚者,這個人讓我覺得我是一個更好的人(一如電影當中夏日對於湯姆許多事情可以完全接受,而夏日許多古靈精怪的想法,湯姆也可以完全接受)。

當然我與對方的狀況,也不像電影演的那樣。我們不住在同一個城市,我們靠網路交換意見,必須在彼此都很忙碌的工作當中,找出時間碰面。對方交友比我廣闊、注重隱密而低調;而我在工作上有很多往來的朋友,但這些朋友並不是可以講心事的對象(所以我才寫這個部落格啊)。對方是理性的,我則是感性的。他的擅長,是我完全不會的事情;而我的拿手部分,則是他羨慕的(我知道也觀察出兩人之間種種的不同,但就是因為這些不同,才讓那些可以彼此理解部分顯得彌足珍貴)。


說老實話,我非常珍惜也重視對方。表現在行為上的我,也像個患得患失的笨蛋(但如果我不在乎對方,當然也不會有這種表現)。看了這部片之後,在湯姆身上發現到我自己(特別是那些「呼天嗆地」的部份)。唯一的差別是,我不是「命中註定」理論的信徒,我是經過很多很多努力與嘗試都失敗,然後才找到現在我所交往的對象。我知道發現「一個可以跟自己談得來的對象」機率一點也不高,如果我還表現出「可有可無」「隨隨便便」的草率,那我真是天下第一笨蛋。 


我不像湯姆憋了很久,才能對喜歡的人表白。相反地,我一直覺得應該「把握當下」。也就是說,誰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電影《2012》不是告訴我們世界末日要來了,還不積極點把握人生)?「有些事,如果現在不去做,以後就會後悔。」我一點也不想這樣,所以我把每一天,都當成最後一天認真過活。

《戀夏(500)日》再次教我一個道理(而這個道理也是當我決定跳出來,告訴對方我對他的感覺的時候,就已經不斷告訴自己的),我們沒有辦法控制對方,或者改變對方與自己的差異:就是因為那些不一樣,才會讓彼此覺得吸引。 

僅以本文獻給我在乎的那個人(我知道我如果洩漏你是誰,你一定會殺了我):無論如何,我很高興能夠遇見你。You are the Best ever happened to me.


最後附上本人照片做成的《戀夏(500)日》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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