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以前,當我在發所謂電子報的時候,其實就像經營部落格一樣,大家都是平等的、同一個陣線的。很多人挖空心思,增加訂戶(例如不斷轉貼笑話、文章,或者貼清涼照)。我所經營的是一份類似「網路文摘精選」電子報(當然裡頭也會有我的文章),每天要逛很多網站,寫信給這些文章的作者,跟他們請教我是否可以全文轉載等等。

然後,突然有一天,一個叫做「老貓學出版」的電子報出現了,反正就是一個出版人寫一些出版的概念(有時這些概念可以應用在部落格上)。這沒有什麼,因為人人都有機會表現自己的想法。但是這位老兄,因為出身出版界的關係,很快地就從個人電子報,跳到名家精選電子報了!

這還不打緊,在其他的發報平台機制,例如智邦,也推出了(而且是在首頁)。這點讓我非常介意,因為智邦當時的電子報主管就是很在意,在他們發報平台的人,還在其他地方也發報。可是,情況恰好顛倒,他們不但不介意老貓學出版已經在其他地方是「名家精選電子報」,而且樂意讓他把同樣的內容也在智邦推出。

我當下覺得很不平衡,因為太多人,或者像我這種努力很久的,都沒辦法「鯉魚越龍門」,但你今天真的是因為你出辦借得人脈,你利用現實當中的靠山,然後就在虛擬世界吃了大力丸,一飛沖天!(但那不等於你在虛擬世界有努力與付出)

但最讓我討厭的,是我終於在今天見識到他本人,教授的數位出版的課程。我覺得快笑死了,因為最後他捨棄中文的語法指令,叫大家使用英文的語法指令。英文語法指令當然有其必要性,就像是寫網頁的HTML語言,無論表現的是英文、中文或哪一國語言,程式人員一看到語法指令就知道,那個代號的意義。

但現在討論的中文數位出版,未來很有可能的狀況是,外文翻譯書交給出版社的原文檔案,是會附上所謂的英文語法指令,例如《哈利波特》交給各地出版社的英文原始檔案就會有這類的指令。但是呢,《哈利波特》還是需要翻譯、潤飾,才有可能在世界當地出版,就算是要「全世界同時推出完結篇」,那還是需要經過「翻譯」等手續,並非拿到原文檔案,就能在電腦上排版、輸出、印刷。

好萊塢強片現在都走全球同步發行,但全球同步發行還是要在當地上字幕才行(某些地區甚至要推出當地語言的配音版),道理是一樣的。

相反地,今天若一本中文著作很受歡迎,賣出了英文、日文等世界各地的翻譯版權。以九把刀的著作來說,台灣的出版社交給國外的出版社,也是一個中文的檔案,然後負責中文翻譯的譯者,加以翻譯。這時候所謂的排版語法指令,到底是英文還是中文,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翻譯是針對作品、內容本身,並不是翻譯語法。

更何況英文是橫式閱讀,又不是中文的直式閱讀,你把九把刀的小說翻譯成英文,然後套用原來中文印刷時的排版語法指令,讓這些英文排成「直的」,請問你叫英文讀者如何閱讀??

用中文語法下指令,對於中文出版的編輯人員、工作人員,才是有意義的。如果都用英文下指令,那不如叫大家去寫HTML語言,或者利用部落格後端介面,把文章貼入、然後在部落格上出版,以瀏覽器取得其網頁原始碼,把無關的CSS、網頁廣告等網頁語法刪除,還比較快、有效率得到一份數位出版的檔案。

以上,僅以解釋本人厭惡老貓學出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