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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lovelysteve - 真正認識我的才是朋友

Paris Hilton,一位富家千金、富豪後代,從小就穿金帶銀,過著不知人間疾苦的生活。但因為她的不知民間疾苦,使得她嬌嬌女形象在電視上曝光之後,帶來了許多知名度(訕笑的那種)。而她過著上流千金的生活,並不代表她是個上流淑女,相反地她有很多的醜聞(性愛、嗑藥),加上經常出沒各種夜店,她的知名度並不代表正面形象。

但這年頭呢,只要有知名度,出名就是紅!她利用自己被狗仔隊跟拍出來的知名度,經營各種自己的事業,最可怕的是,她幾乎不用自己出資,她只是賣自己的名字、出席剪綵(以愛用者自居),就可以合夥賺錢。然後把自己的影響力一路擴充到影視圈(演出電影、出唱片)、賣各種商品。

說到這裡,先來聽一下,她跑去替西班牙一個舞曲團體SuperMartXe「演出」的 MV(記得點開來聽,很正點喔)。



(這年頭不用自己開口唱歌,但卻可以被請當成女主角、拍MV的,可見得Paris的商業頭腦打得很精)

上述只是開場白,本文真正的重點,則是她從2008年與MTV頻道合作的,《芭莉絲的徵心好友》(Paris Hilton My New BFF)這個節目。再一次地,她只是出人,卻可以掛名節目監製分紅,在節目當中置入各種自己名稱的授權商品,非常的厲害。

但這個「真人實境」的比賽節目,其實比賽內容與名稱非常諷刺。芭莉絲聲稱自己聲名大噪、又有錢,天天被狗仔跟拍、媒體亂寫,能有一個真心的友人很難,所以就舉辦這個節目讓大家來比賽,脫穎而出的人可以跟她一起過著上流社會的生活。但問題是,「友情」該怎麼透過比賽來顯現、呈現,參賽者該怎麼樣才能當上「芭莉絲的好朋友」?

所以囉,節目每一集都有一些「亂七八糟」的考驗,讓參賽者參與。我說「亂七八糟」,其實是「賤到最高點」,完全出奇不意,也不在乎參賽者的主觀感受。畢竟,來報名比賽的人,是你們要適應芭莉絲的生活、成為她的朋友,當然要順從她的價值觀,又要稱頭,走在她身邊不會搶走她的風采。遇到流言、八卦打擊時,要挺身而出、站出來當砲灰,生活的重心就是要百分之百繞著芭莉絲打轉,當她想去夜店狂歡,你就得跟著High;當她想要談心,你就要乖乖聆聽。

這個節目實在是太好看,因為要當芭莉絲的好友,原來得放棄自己所有的一切,你要配合她的高興而開心,你要隨著她的難過而哭泣。但是又得「淡薄名利」,不要妄想芭莉絲會跟你分享所有的金錢(雖然她請朋友吃吃喝喝是不會手軟的)。

這讓我想到,其實「朋友」這件事情,我學到了很多。有些人不喜歡的,你就是要不喜歡,以示你的貼心(好像一起上館子的時候,不敢吃的食物,你要「貼心」地先替對方挑掉);有好東西,要先跟對方分享(可是對方被別人找去聚餐的吃吃喝喝,就是不會想到你)。

類似的狀況,不勝枚舉。

不是我不想當別人的朋友,而是,如果要成為某人的朋友,要做好多機車的事情、要把自己放到另外一邊,更重要的是,經過這樣的付出之後,居然沒有「對等」的回應與對待,我覺得做這種人的朋友,還不如不要。如果你有你的機車規矩,我當然可以配合,但你會對等地也願意配合我的機車規矩嘛?

我經常扮演那個願意配合對方、但對方總是讓我失望的人(說真的,芭莉絲好歹會請這些參賽者吃吃喝喝、跟她一起經歷所謂上流社會的派對、美食、到處開眼界等等)。

看到這個節目,想到我的一些經歷,我只能說,我真的沒有興趣、耐心、與必要,去「伺候」這種所謂單方面,「待人以嚴、律己以寬」的傢伙。畢竟,這些傢伙又不是芭莉絲!如果要以討好他人為職志,才能成為他人的朋友,那我還不如去討好芭莉絲,最起碼她可是有錢個幾十萬倍!

如果錯過這個節目的人,MTV頻道很好心,把整季節目每一集都放到網路上了,可以點選免費收看:官網。 

附註:儘管最後這節目選出了唯一的優勝者,但芭莉絲還是沒有與此人變成好朋友。哈哈!

延伸閱讀:從《芭莉絲的徵心好友 第二季》(Paris Hilton My New BFF Season 2)所能學到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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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