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十多年前,我在工作上,經歷了一次最糟糕的經驗。如果說這個經驗帶給我任何教訓的話,那就是,「當你很清楚地說不的時候,主事者還是一意孤行,但,最後的苦頭都是你在嚐」。

我對公司主事者提出的愚蠢政策大聲說「不」,並且用自己的努力要證明,我們可以有其他方法,達到目的。

但是我的努力一直被否定,奇怪的是,當我一意孤行「就是要這樣做」之後,我的努力卻被主事者拿走,變成他的功勞,變成愚蠢政策可以行得通的證明。

所以我選擇了「管你家去死」的離職,不用三個月,主事者跟老闆、跟大家信誓旦旦保證的,果然沒有成功。

豬頭政策,就是豬頭政策,你怎麼包裝、找墊背的,都沒用。

但這個主事者當然沒事,我沒有了頭路,但他可有在台北東區頂好名店城樓上的房子收租金,然後他還可以找到顧問的工作。

搞砸了還可以找到顧問的工作?連我都無法理解與想像,這麼多人是要請他顧問什麼呢?如何搞不清楚把事情搞砸?如何利用公司職權顛倒是非?如何把別人的功勞搶來變成自己的?如何睜眼說著瞎話「這樣做就對了!」,然後讓整個工作團隊有如撞上冰山的鐵達尼號,自己卻搭著救生艇安全逃亡?

這個經驗,對我來說實在太不愉快了,所以我決定這輩子不會跟此人、以及支持此人(蠢政策)的人講話了。

你們做出了決定,表達了你們的立場,我也是,而我是對的。你們到現在還沒辦法證明這一點。

我還學會了一個很重要的,也是極度不愉快的經驗,「當你說『不』的時候,主事者硬是要把『不』變成『是』。」

那真是一種可怕的痛苦,那種痛苦的傷害是永遠的,一輩子的。

所以我很同情也很支持被拆屋的王家。

他們一直說「不要」,但,主事者完全不當一回事。


建商可以都更的範圍,包括了郭元益(郭元益已經自行改建成大樓),但他們「聰明地」沒有這樣做。理由顯而易見,拆了一棟蓋好好的大樓,要付出多少成本,完全徹底的不划算!(圖片取自《蘋果日報》) 

但是把整個範圍縮小一點,那麼王家的房子,恰恰好就會成為,所有都更範圍的少數;然後就可以引用法條,因為多數同意,所以少數的意見無效!

這很聰明。

因為完全合法。

但完全不合情、也不合理。

更重要的是,在王家還沒同意或反對之前,就已經先預售完畢。如果不動王家,那麼這個建案的公共設施空間,就會不足,那就等於要重新規劃整個建案。既然設計圖改變,那就得重新送審(更別提要對那些已經付錢買屋的客人交代)。

就是這樣。

假使現在就用這種方式對待王家,我想,以後會怎麼對待改建後、住進去的人呢?

不要說王家的房子值多少錢,市價值多少錢。市價值「多少錢」,又不等於你「擁有」、「花用」的錢。你以為擁有不動產,就可以讓你上菜市場買菜不用付錢嗎?去7-11買東西不必付現金,「因為我家值XX錢,所以這個東西我賒帳」?!

「市價」是弔詭的玩意,因為,要等到有人願意掏錢出來,付出這個市價給你的時候,才是真正的金錢入袋。不然,就跟一堆股票一樣,股票沒有換現之前,你拿著張股票去7-11買東西,也是不能用的!!

不動產的市價值很多錢,不等於你真的有那麼多。你可以把不動產拿去押給銀行,換一筆現金花用,但是當你付不出還款與利息的時候,銀行還是可以把你的不動產拍賣的。

然後,這兩年,我們家也經歷了一次「都更」驚魂。

某建商(很抱歉真的是一個完全不知名的),跑來開始徵詢左鄰右舍,約三四條巷子住戶的意見。但因為他們開的價錢太爛,加上我們的社區,恰好於松山機場航線底下,有限高。如果改建成大樓,也只能蓋到十一、十二樓。建商不是笨蛋,算盤打一打,他們能賣的戶數有限,不夠賺也不好賺,所以就消失了。

但我之所以稱之為「驚魂」,除了表面上的挨家挨戶拜訪,還有很多是「突如其來」的。某天,市政府要開公聽會,因為某位里民去陳情,要把公園改建成停車場,以便消化花博展覽期間,所帶來的人潮。

奇怪的是,那個陳情的某里民,左鄰右舍都沒聽過這號人物。

更絕的是,公聽會現場,陳情人居然沒現身。大家都在納悶,這是個幽靈嗎?

另外一次,則是下水道工程,一路整修到我們這幾個巷子時,居然停擺了。理由?「反正你們這邊要都更了,現在做,不如等都更後。」

鬼扯!!根本就沒有達成「都更的共識」,只是建商自己提議要都更,何時變成「就要都更」了?!

馬上跟里長、市議員抗議,施壓,然後停擺的工程又恢復了。

這擺明了就是用都更的謠言,讓我們這社區沒有下水道,然後把我們變成老舊社區,「讓都更的現代化改善我們的生活」。

真是夠了。

我不是只是在網路上吐槽或抱怨,現在,我家住的房子,房貸早就付完了,然後也變成我的名下。

那你會說,市價多少錢等等;那我會反問,市價要換成現金時,才是真正你的。

(據說王永慶以前講過「你賺的一塊錢,不是錢,要等到落入你口袋裡,才是你的一塊錢」,就是這意思)

房子在我名下,但土地不是,土地在某前省屬商銀底下。為什麼會這種局面呢?以前省屬商銀的政策是長期租賃,也不賣的。但是現在因為民營化的壓力,也開始賣了。

雖然銀行還沒賣、也不答應賣,但如果哪天答應賣的時候,我可能要跟(有意都更)的建商,搶著付錢給銀行,而且這是個誰付得多,誰就會贏的遊戲。

你反問我,如果我搶輸了呢?

那麼有意都更的建商會獲勝,然後我們家只能拿到地上物拆遷的微薄補償金(如果你有土地的話,建商要負擔改建期間,另行租屋的租金等)。然後,我父母親辛苦繳了三十多年的房貸,就等於白費了。所以這個遊戲是,我得另外花一筆錢,準備買下土地,否則就一無所有。

所以我不會在台北市買屋了。

我不要成為、或製造給建商各種奇怪理由,做各種「怪事」的幫手,然後把台北市變成一個房價貴到莫名其妙的天龍國。

當然,已經是這樣了,那我選擇不要雪上加霜。



還有,我還要罵一下政府,真是夠了,都是「事後」才在覺得有缺失。就跟我當年遇到那個堅持要做愚蠢政策的主事者一樣,事情通通搞砸了,才承認自己有錯。

問題是,不是很久很久以前,就一直有人告訴你,「這不對勁」,但你又不聽,你又不思考倒底又沒有不對勁,然後呢?

真的是夠了。

延伸閱讀:深白色寫的「貪婪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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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