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延續之前吵朝文章提到的。

當人在社會上,或說活到的某一個程度,「各種自恃甚高各種唯我獨尊的集合」,好像自己會不知不覺就會變成這樣。

即使自己不見得想要這樣。

碰上這樣的狀況,自己都嚇死了。

也很怕自己會變成這種人,於是我開始了裝瘋賣傻。我會故意把自己的公眾形象,職場形象都弄成呆呆的,沒有什麼地位。

結果,很妙的是,無論職位、資歷比我資深,或資淺的人,都莫名奇妙爬到我頭上。

這也就算了,我的意見常常被當作耳邊風,都照他們要的去做,可是最後去幫這些無行為能力者收拾殘局的,也是我。

數年前,我因此狠狠發了脾氣,用力對付了好幾個,我就是不想忍耐的傢伙,包括職位高、職位低的。

大家都覺得我很難搞,從什麼都好變成什麼都不好。

這些人當中,大多數我這輩子再碰頭,都不會跟他們講話,我直接把他們當空氣人。

我有我相信的事情與標準、價值,你可以不必同意我,可是何必批評嘲笑我?當我證明我所相信的事情與標準、價值,最後都是對的時候,你怎麼不把你批評我的話收回去?你有種胡言亂語,卻沒種認錯嗎?

這裡頭有一個比我資深的傢伙,我大概只想把他的臉,用我的拳頭槌到牆裡,即便過了這麼多年,他當時講了那些毫無常識與大腦的話,還是傷害了我。

但是當他發現我是對的,他自己是錯的時候,一溜煙閃的比誰都快。更妙的是,他不來跟我道歉也無所謂,卻跑去跟別人說他對不起我。

如果他自認無錯,就不需跟我道歉啊?若要道歉,為何不跟我道歉?好歹,冤有頭,債有主?不是嗎?這是什麼邏輯,去別人眼前扮演可憐,博取同情,好讓別人來說服我,不跟這個人計較嗎?

真是噁心啊。

此後我再也不需要在乎這些自恃甚高的人,我還是在他們的面前扮演沒啥常識的白痴,不過我倒是會突如其來表現個幾招,讓他們知道我只是隱藏實力而已,不等於我好欺負。

能不能被這些人肯定,能不能跟他們混在一起,老實說,沒有那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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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