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談談這部電影,但也不是在談這部電影。 我曾遇過一個「丹麥女孩」。嗯,這個過程除了我以外,還有當時的同事。
這個故事不是我發現的,而是同事在MSN(有人還記得這發明嗎)上找到的,她說以前同一個辦公室的同事,恰好有符合我們想要的主題徵文、想要投稿。 於是我拿到這位當事人,這位女孩的第一手的回憶與告白,洋洋灑灑超過三千字,有吧?!勉強刪到一千多字才能刊登,可是字字都是血淚。
電影《丹麥女孩》的主人翁是個畫家,又處在比較前衛、不羈的藝術圈,所以有了這一段不凡的遭遇。我遇到的這位女孩,本來是個叛逆的男孩,在青春期的時候,開始有了不同的念頭,覺得自己應該是個女孩。
但是這樣的念頭沒有維持太久,她只知道自己鐵定格格不入、於是就往外發展。先是常往教會跑,因為沒有人會懷疑愛上教會的人「不對勁」。在教會以外的時光,就逐漸變成一個到處玩樂的瘋男孩。就是在這樣到處玩樂的夜夜笙歌,遇到另外一個也是愛玩的女孩,他們臭味相投、就是一起想辦法蹺課、不要回家,當然也越走越近.....。
就是這樣的狀況下,他們有一天很親密地在一起,覺得兩人在情感上的關係不只是酒肉朋友了、而是跨到另外一個界線去。雖然他們沒有肉體上的超友誼關係,但是卻感覺的出來,兩人的親密程度已經跨越了肉體上親密。無法面對這個臨界點,男兒身的她先是不告而別,出外自我放逐了一晚,才回去面對這個女孩,然後說出了埋藏已久的祕密.......「我想當個女生。」
女孩在驚嚇之餘,接受了這個秘密,也接納了他們的命運,反問:「你希望我怎麼幫你?」男兒身的她全都說了,希望自己可以去看心理醫生,真正評估是否適合做手術等等。女孩願意陪伴,一起走完這趟旅程。
因為彼此扶持、同病相憐,讓已經「攪和在一起」好多年的他們,加上千禧年的氣氛,加上教會的支持,決定舉辦婚禮。因為他們覺得如果手術成功,兩個女孩在法律上是無法在一起、也沒有保障。如果先辦了婚禮、成為夫妻,那麼女孩可以用家屬的身分簽手術同意書,不需要擔心家裡的人會反對。
他們有一個夢,就是讓男兒身的她,有一天可以變成一個真正的女孩;而這個夢,把他們結合在一起,變成了一段伴侶。
隨著心理醫生的評估,男兒身的她需要一步步朝向自己的夢前進。醫生要求她生活中穿著女裝、上女廁,看看自己、還有生活環境周遭的人會有什麼反應,看看大眾是否真的可以接受以「女兒身」身分出現的她。她硬著頭皮跟公司主管報告了這件事,辦公室沒有人刁難她,大家也願意接納她的轉變。
終於漫長的心理評估告一段落,醫生的診斷同意她可以做變性手術,讓她可以變成一個真正的女人。她非常的興奮,卻忽略了妻子的不安的情緒。就在手術前夕,她發現妻子手機裡頭有陌生的簡訊。他們只好攤牌,妻子承認隨著手術前的準備工作陸續上軌道,手術的日子越來越近,內心不願意失去丈夫的念頭越來越強烈,在煎熬的情緒下,認識了第三者。
於是隨著手術的結束,他們也離婚。從那一刻開始,她的人生是名正言順的女生。而妻子的離開,則是名正言順過著屬於自己、不再是陪伴著某人的靠山。
我遇見的她已經是個女兒身了,那天我們談話、拍照,後來又再次進棚做了一次時尚造型的拍照。她說借來的衣服尺寸都有點小(畢竟這是給不食人間煙火的名模穿的),試了幾次,她終於穿上了一件合身的衣服,很高興地展露她的女人味。
採訪刊出後幾個月,我還在MSN上看過她,她說工作都很不錯。彼此寒暄了幾句,有一天,MSN上就這樣消失了。又過了好幾年,MSN也從這世界消失了(被Skype所取代)。
但我還是記得她的故事,雖然我寫的版本,跟她說的版本一定會有所程度的出入,但是我還是記得,「Once I Was a Boy, Now I’m a Woman」。
看完《丹麥女孩》,我只想到她。
所以我再次寫下她的故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