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013年,應該是「極簡」,或者說「極減」。這一年是我連續第二年,因為「收入太低不用繳稅」(所以我真的沒有在賺錢);然後一整年的開支統計下來(是的,我天天都有在記帳),這一年的花費居然比去年、前年、還有大前年都還要低。「極減」並不為過。
儘管一年出了十趟國,然後也買了人生第一個TOD'S(皮帶),感覺上花了很多錢,其實不然。最起碼,在我的心態上是這樣的。
這一整年,大部分的時間,都在「默不吭聲」。以前我當然「意見很多」,現在也還是有意見,只是沒有什麼力氣講出來了(以前一定是用吼的),頂多就是翻白眼。當然,這要歸功於我選擇「『另類的』與世隔絕」生活方式,以至於讓我少了很多機會、碰到很多白目,否則白眼鐵定翻不完、也還是會「意見爆發」。
換一個方式說,就是「消極」。我選擇這樣「消極」,是因為我知道再怎麼努力都是「白費力氣」,何不暫時選擇退到一邊,看看現實如何起伏。至於什麼時候再次踏入「現實」、體會「江湖」,我也很想知道啊,只是當下說不出來。
這一年,我花了許多時間在「瀏覽」陌生人的Facebook。是的,這發明真的是「玩物喪志」的最佳示範。Facebook很有趣的,每隔幾天就會根據資料演算,推演出與你最相近的朋友人選,然後就一路點過去看這些人,到底在做什麼(但我還是選擇不會加入他們為好友)。我一向對於「別人的生活」非常有興趣,這種光明正大的「偷窺」實在是最佳的免費娛樂,所以就這樣滑來滑去、打發時間(而且我又是一個記性很好的人,導致最後我往往都會記住別人做過什麼、說過什麼)。最後我覺得,其實沒有加好友的「陌生人」,所提供的娛樂效果真的比較強大,所以大家千萬不要把自己的Facebook上鎖,這樣我才好打發時間。
這一年的八月底,我開始接觸Zumba運動課程。最早是在美國工作時,因為時差發作、只好看購物頻道打發時間,看到有如此「神奇」的運動課程DVD在販售。所以等到我開始認真想起來,這神奇的運動課程台灣哪裡可以找得到時,已經是大半年過去了,也很湊巧地發現在健身房就有得上。於是從一週一堂、最多到一週三堂,目前維直一週兩堂的運動量,我覺得非常有趣,終於把我從無聊的健身器材中解救出來。
對於像我這樣一個如此厭惡「威權形式」,最不喜歡旁人告訴我「這樣才是對」「這樣才是錯」的人而言,Zumba的好處是幾乎可以不用任何語言、老師也不是發號施令,整個課程就是配合音樂節奏與節拍,看似很隨性但很有規律地舞動。假使左邊跳三下,接下來一定是右邊跳三下;如果先是舉左手,接下來一定是舉右手。所以幾乎不需要發號施令,只需要跟著音樂節奏的轉換,就知道下一個動作是什麼。因為我一直是一個非常有律動細胞與音樂細胞的人,Zumba完全可以讓我享受聽音樂、然後舞動肢體的樂趣,盡情地跳。
至於這個部落格,陷入一個停滯不前的更新狀態。我承認我不想跟隨大部分的部落格作者,某些不成文的規定。就是寫美食,一定要在餐廳名稱前面標註地理位置(捷運站),然後在餐廳名稱後面加上評語(例如「CP值高」「超推」);寫旅遊,就是要把全部的行程攤開來,每個行程之間用箭頭連接起來。我是說,寫美食就是寫心得、評論,直接寫在文章中不就得了,還是大家都只看標題呢?(「標題殺人法」不就是大家一直拿來批判當下媒體的羶腥手法?!)旅遊心得也不是旅行社在販售的套裝行程,每一個都要寫道那麼詳細嗎?
更何況,一堆亂寫的部落格文章,讓我感覺很頭痛。只知道參加公關安排好的行程,然後忠實地記錄下來,卻沒有自己的心得、也沒有事後做一點功課,就是「這邊很好、大推」,或者把店家的歷史、來歷整個亂寫一通(如果你真的用心去旅遊,其實在參訪過程中多少都會知道一些些這類資訊,回來後再上網做點功課,就不會犯這種錯了)。我不知道如何去形容這種文體的氾濫、以及讓我如何感到頭痛,我只知道我不想隨波逐流。
最後就是,這一年還是見識到許多大人物,有的還一年見了兩次,但有的卻從此天人永隔。人生的際遇是不能預料、也無法回頭。每件事情看似有許多毫無關連的骨牌效應所組成,但是它們卻又是如此獨立而毫無牽連。當然,我還是會希望毫無關連的骨牌效應可以「壓死」我討厭的人。你知道的,我的報復心非常強烈,記性又好,天生就是來記仇的。這一年沒有機會,說不定來年會有。
誰知道呢?

關於美食文前面一定要標捷運站名的不成文規定 我記得我剛這樣做時 如此使用的部落格並不多 (至少在我有瀏覽的部落格裡不算多) 後來是因為我自己覺得我常常在找要聚餐的餐廳 都是先決定地點再從附近的餐廳來挑選 所以標名可以一目了然剔除那些不在這範圍內的餐廳 跟...一篇文章寫得洋洋灑灑 真的很吸引我去 不過看到底時才發現它的位置根本離我要去的地區差了十萬八千里比起來 我會覺得標題可以看出餐廳在什麼地方這樣方便多了 將心比心我自己也覺得我這樣做 別人在查餐廳時看起來會方便選多 我也不是特別為了跟隨什麼流行才這樣做的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應該是愛評網的寫作造就這種奇特的文法。 香港也有食評網站Open Rice,但是寫作文法不會這樣。 直接把結論寫到標題的食評,就跟一開始就告訴你兇手是誰的推理劇一樣,爆雷!那整篇都不用看了!(也是因為太多人只知道直接在把結論寫到標題裡頭,弄到後來,究竟是如何得到那個結論的、又是吃到哪個細節才會有這個結論,作者自己已經忘了)
至於旅遊心得寫得詳細或隨興這部份 我覺得大致上可以分為兩種不同的寫文章出發點 一種是自己寫爽的 只是告訴別人自己大概做了什麼事 讓別人知道自己"做過這些事情" 第二種是希望自己的行程規劃是可以被參考和模仿的 對有些真的計畫要規劃旅遊行程的人 如果參考別人的部落格有清楚寫上這地方要怎麼去、花費大概多少、去完這個點以後附近還有什麼鄰近的點可以順便去 我倒也覺得這不算壞事 只是一種部落格是自己紀錄生活、寫開心的 一種是希望自己的部落格真的可以讓其他人有參考價值而已 對我來說 兩種都沒什麼不好或不對 只是動機不同而已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我也有寫過那種公關安排好,然後照本宣科的遊記。但原則上我都會另外寫,過程中我自己碰到、發現等等好玩或者出搥、鬧笑話的的部分。 旅遊不就是要去感受生活(《白日夢冒險王》的宗旨),一直寫成流水帳,但卻忘記了旅遊本身所帶給自己的收穫,那就不用寫了啊!!
你的也對 但我覺得這就像美食跟旅遊的書一樣 有一種是工具書 純粹就是方便人查資料跟參考的 然後另外一種是像偉哥說的 比較類似像寫小說那樣把到這個地方的感想寫得很有感覺 看的人只是為了寫得好而看 並不是明天要去什麼餐廳臨時找資料來特別查的 可惜能寫出這種好文章的人恐怕不多...
不會很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