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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鍾欣桐(也就是阿嬌,雖然名字裡頭沒有嬌字,但這是小名)的「以前很傻、很天真」的一番聲明,雖然短短一分鐘不到,讓我想起了自己「很傻、很天真」的代價。
(不是什麼淫照,反正我自拍過很多張泳裝照,給過人的也只有這些。)
是錢。
打從我出社會以來,就有人跟我借錢。雖然不是很頻繁,但也顯得開口時理直氣壯。等等,開口時都不理直氣壯,是後來我去要錢時、對方拒絕我的時候都很理直氣壯。
第一個是自己開公司、年紀也比我長很多的女生,都可以當我姐姐了。反正她的公司在2000年財務困窘過一次,從很熱鬧的忠孝東路、敦化南路口搬家到一個我沒去過的地方;然後又過了兩年就打電話來跟我要調頭寸,開口很大一個數字,就是我全部的存款。
老實說,我不知該不該答應。如果答應了全給,萬一拿不回來怎麼辦呢?但是她的語氣很求饒也很委屈,如果要對方跟很多很多人委屈求情的話(特別是跟我這個晚輩),我也覺得於心不忍。
只好前後共三五天內,ATM轉帳給了她兩次數萬元,還寫信給她叮嚀跟打氣,請她慢慢還。果然就再也沒還過。
我知道她的公司後來還存活著,還替裕隆汽車的木雕展辦過活動。當然這中間可能有可歌可泣媲美《阿信》的血淚奮鬥,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是覺得OK。因為她的確有曾給我好處,像是招帶我參加幾次美國迪士尼的旅遊發表會(也就是說,出國玩免錢的)。我借給她那些有去無回的錢,買兩張機票也就沒了吧?!若把在那邊的吃喝玩樂通通算進去,老實說,我還賺到了。
因為抱著「人生何必計較」,然後又借給人家更大一筆錢,也就是「很傻很天真的代價」。這筆六位數字當然不是一口氣給,而是左一點右一點,然後銀行匯過去的。
老實說,當時的我非常的清楚知道,交往不該有金錢往來。那我幹嘛還要給?說真的,我只想知道自己的底線在哪裡─想知道究竟對方敢開口到什麼程度。
或者說,我知道金錢往來會殺死一段關係,也許我就是希望這段關係死亡、結束,我選擇用金錢數字看究竟能走到怎樣的地步。
很奇怪的是,對方打電話來催促罵我不快點借給他錢(不是給,是借,但是很妙的是就是不需要寫借據、本票各種紙張證明就對了),可是在我故意拖延了一個禮拜之後才匯錢過去,對方在收到錢之後就火速地傳簡訊臭罵我一頓兼分手了。
原來金錢真的可以殺死一段關係,那就死吧。罵我也無所謂,況且如果我是你所謂的超級爛人,你就應該不跟個爛人拿錢才對,你拿爛人的錢,那閣下豈不是比爛人更低級?應該把錢還給我,跟我畫清楚河漢界吧!
說真的,我一點也不心痛,因為最心痛的是2000年那份工作帶給我的打擊與傷痛。對我而言,損失一大筆錢就是一堆數字而已,數字是可以再去賺的。如果我的金錢是天降橫財,我花光的話,我是不曉得該去哪再去賺的。但我的錢都是我自己工作得來的,用光了,我還知道怎麼去賺,只要再回去工作就得了。
還有一個我不心痛的原因,因為我有享受到性高潮(多次),在我沒有怎麼費力的情況下就可以高潮,就把這個當作買春來想,看的比較開。
然後是去年底,又是一個怪人。這位仁兄聽了前面兩個例子,然後又以賣保險名義跟我拿了數萬元,但最後沒有簽成合約,而錢也沒有還給我。我仔細想了一下、翻了翻存摺,原來我是拿給他現鈔,所以沒有任何轉帳紀錄也沒有任何收款單據的往來,所以當我去跟保險公司投訴的時候,就什麼證據也提不出來。
俗話說,「欠錢沒有再欠過年的」,那點小錢也要A,那就給你A啊(這點錢,我在銀行買點基金就賺回來了還有剩。我不是什麼股神所以沒有賺大錢,但我理財以來都還沒虧過的,最少也有保本)。我實在不想張揚,但我必須說,「我詛咒別人的功力是很厲害的」。被我暗譙在心裡頭的,下場都不會太好。
以上就是我「很傻很天真的代價」。
代價已經付清了,以後是不會有了(要我付,我也會賴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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