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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又乖乖回去上班了。而且是以前待過的公司。我離開這間公司、跳槽到上一個工作(也就是之前我做了三年半的),讓自己薪水多了一萬五。但回去這間待過的公司,那多的一萬五變成只多了一萬兩千五。與上個工作相比,收入少了兩千五,但跟原來同公司、同職位相比,這些年過去,我還多了一萬兩千五。

而且跟其他同事打聽,他們這些年都沒加薪的。哇。


(這時候模仿宅女小紅的風格、要跳一下,欣賞Lady Gaga與碧昂絲的〈Telephone〉) 


(跳回來)會寫這篇文章的原因,有個網友在端午節很高興地說他有六千元的端節獎金。這當然很好。但這樣的獎金的代價是,平日早早上班、下班都是凌晨一兩點,然後三餐都不正常,因為不是正常時間用餐,只能吃便利店。

我不覺得拿到這種獎金有什麼好值得高興的,因為這是用員工的生命、壓榨到一乾二淨換來的。當然願意給獎金的,還算是有點良心的老闆。

只是當事人就很生氣,認為我在侮辱他,因為他覺得這筆錢代表是他對工作負責的態度、敬業的精神具體表現,才換來的等等。

事實上,這就是老闆(們)的陰謀啊!他們完全知道你就是這種不會把事情擺爛、放到爛,一定要做到好,對自己有所交代為止,所以才竭盡所能把事情丟給你、讓你完成,卻不能見得對等給予你可以把事情做好或做完的資源。假使用賽車比喻,人家開的是超級快車,你卻得到一輛三輪車,可是老闆卻因為三輪車上有漆公司的徽章,所以你不能跑最後一名、以免丟臉。既然不能跑最後一名,你只好拼老命去踩囉。只是這種賽車沒有意義,跑贏了又如何?當然你是優秀的車手,但那能代表你真的懂、真的會開車嗎?

我對工作的態度與想法已經跳離了這一層,我當然有本事有能力可以在很資源匱乏的環境下,做好、做出事情。但如果老闆還是不當一回事,或者覺得這種成績隨便去路上抓個人都可以完成,那他就倒大楣啦!!既然我有本事可以做出來,我當然有本事可以拆台,那麼我們就來看看拆台後,老闆自己有沒有那個本事重新把台組起來、而且要跟我蓋的一樣漂漂亮亮。

工作就是,一個付賬單的方法,我不會因為得到端節獎金,然後誤以為這是老闆看到我、欣賞我對於工作的認真態度與自我要求等等......我只能說,「天真!想太多!」

端節獎金六千元又如何?六千元就能買你一天十幾個小時,工作以外剩不到八小時給自己,但你的主管卻總是準時上下班,什麼都不用操心?!

況且據我所知,在全聯社當正職店員、雖需輪班但可正常上下班,人家端節獎金也是六千元。如果以每日付出的工作時數相比,人家可是輕鬆多了。

所以我真的不覺得六千元有什麼好屌的。(況且一個人的自我要求或認真工作態度只能用六千元打發,那也太廉價了點)因此覺得自己工作態度很了不起的人,只能說,醒醒吧,「沒有必要太High!」反正你也沒有多餘的時間去花那六千元,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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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