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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害怕,這不是懶人包。我沒有要誤導你什麼,一切都讓你自行去發現。

首先「逐條審議」,就是把每一個法條,的每一個字,從頭到尾認真讀完。然後呢,有疑問的就舉手發問。但是,「不能修改」。(這是我所理解立法院「逐條審議」的功能,希望我沒有弄錯,如果弄錯,請王院長處罰我)。

但是本文不是在立法院「逐條審議」,而是在家「逐條審議」。你承認吧,立法院有做事跟沒做事,有時候也沒啥感覺啊。既然王院長為國奔波、勞心勞力,一下字被控關說、一下子又被開除黨籍,我們市井小民,何不在家自行「逐條審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體些立委諸公啊。

首先,請準備好一台可以上網的電腦,順暢不會打結的網路連線服務,以及隨身碟可以下載儲存文件資料,或者有台印表機,直接把這些文件列印出來慢慢看,也是可以。

讓我們開始把!首先,「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因為是隸屬於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底下的協議,所以要去ECFA官網下載相關文件。放心,網址我幫你找好了,就是這個:

http://www.ecfa.org.tw/SerciveTradeIntro.aspx?pid=7&cid=26&pageid=0

開頭就有簡介,可以列印出來參考,也可以不必列印。但是最重要的,是要把「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文本、以及附件檔案,下載或列印出來。這個網址我也幫你找好了:

http://www.ecfa.org.tw/SerciveTradeAgreement1.aspx?pid=7&cid=26&pageid=0

這有三個檔案,分別是

1.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文本

2.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

3.附件二、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

麻煩把這三個檔案通通下載完成(或下載後列印)。

好了,無論是你下載還是列印,現在把這三個檔案通通打開吧。

咦?你可能會問自己,怎麼有看沒有懂??請看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上頭有註明「台灣方面非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請看最左邊「部門或次部門」這一欄位,底下有許多的說明,每個說明後面都有一個代碼的(開頭都是「CPC」)。

「CPC」是什麼?原來這是聯合國代號「中央產品分類系統」(縮寫CPC,Central Produciton Classificaiton),到底這是什麼呢?

請看聯合國的官網:http://unstats.un.org/unsd/cr/registry/regcs.asp?Cl=9&Lg=1&Co=86402&qryWords=86402

很有趣,這到底是什麼??原則上就是聯合國把各種產業與行業,都加以編碼,以便進行國與國的貿易談判協議時,才不會產生「你們所謂的那一行,不等於我們以為的那一行」之類的誤會。

這樣你有辦法一個一個,找出每個CPC代號,所代表的產業別以及行業別嗎?

你一定想,有沒有別的、比較容易的辦法。好的,你也可以參考「自己的服貿自己審」這個網站:http://review.fumao.today/

感謝站長大人,把所有CPC代號的產業,通通找到對應的翻譯,這樣你就清楚究竟「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到底台灣方面開放給中國哪些產業行業,可以投資了。

然後,你點選裡頭任何一個連結的網址,可以有此一產業或行業開放的詳細說明。而每一個開放的產業連結底下,都有網友留言,可以供你參考。

但是,點下去之後,你不見得會明白,因為有許多產業與行業別都列入其中,你不是每一行都懂的。

例如:「存轉網路服務」,
http://review.fumao.today/categories/149 ,請問這是做什麼的呢??

或者,「存取網路服務」,http://review.fumao.today/categories/150 ,這是三百六十行的哪一行??

還有,「數據交換服務」,http://review.fumao.today/categories/151 ,什麼又是數據交換??

這幾個產業,在台灣歸類於第二類電信業服務,隸屬於NCC(國家通訊委員會)所管理。那麼,在NCC的官網上,是否有說明呢?

你可以下載這個「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營業項目事業申報表」(http://www.ncc.gov.tw/Chinese/show_file.aspx?table_name=site_content&file_sn=574),這樣子,就可以初步瞭解「第二類電信事業」,到底是在做什麼的吧?!

下載之後,請你打開這個檔案,你就會看到上述舉例三個產業的定義。

「存轉網路服務」(Store & Forward Network),傳真存轉、交易服務、數據網路服務。

「存取網路服務」(Store & Retireve Network),電話秘書、電子佈告欄等(其實是太多字了,我連轉貼複製都懶得打上)。

「數據交換服務」,這個是我完全沒有看懂的。就字面上來看,好像是數位資訊的交換服務,聽起來也是跟資訊安全有關似的。(到目前為止,你一定感覺頭很痛、很暈,完全不知道所讀到的字面,如何轉化為實際的生活例子。是的,你現在開始有一點體驗到立委「逐條審查」的生活了。)

上述舉的例子可能太艱深、也因為牽涉到現在非常敏感的數位資料隱私(別忘了美國國家安全局前雇員史諾登,去年才爆料,美國政府非法監聽、非法監視電子郵件等,引爆軒然大波),所以看似冷門的產業卻非同小可。而就在三月二十三日,Facebook在與美國總統歐巴馬開會後,發表聲明,不滿歐巴馬政府沒有提出更多改善監聽監控等政策。當然,這點滿諷刺的,因為我們都知道,Facebook一直備受批評,就是利用使用者的個人資料來賺錢。

就是因為這些法條,讓人很難立刻望文生義,聯想到究竟是在規範哪些行為,因此公聽會的召開,就是要彌補這些可能的缺失。那我們來點開公聽會的網址吧:http://review.fumao.today/videos

(其實在立法院召開的公聽會,是存在立法院的網站,但是「自己的服貿自己審」的站長,整理的比較好,讓你可以一口氣看到十五場公聽會的影音記錄,以及文字記錄)

以大眾比較熟悉的「電影」產業來說,這個話題應該會比討論「第二類電信產業」,讓人感覺更為投入。是吧?!不妨點這裡看有電影產業相關的公聽會文字記錄,http://review.fumao.today/videos/31/report

引述閻鴻亞導演,在文字記錄當中的第五段發言:『

文化部的這份報告也說了,文化部將利用各種協商談判的機會,持續與陸方商議簡化或解除審批制度。因為大陸任何的出版品、表演藝術節目到台灣來,不需要經過審批,可是台灣所有的節目到對岸都要經過審批,所以在台灣賣座的電影,很多在對岸都沒有上演的機會。


那麼,「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若真的實施後,可以讓台灣電影,在中國上映時,可以免於審批的過程、更容易上映嗎?

請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官網當中,常見問答集:http://www.ecfa.org.tw/ShowATSFAQ.aspx?id=74&pid=7&cid=26

「臺灣電影在大陸上映時常遭遇審批制度干預,如何解決?」

「所有進入大陸的非大陸攝製之影片,依其規定,皆須經過審批流程,目前尚未有任何國家取得突破;我方將利用各種協商談判機會,持續與陸方商議簡化甚或解除審批制度。」

真妙,公聽會上提出的問題,官員沒有正面回答、事後也沒有回答。反而官網的常見問答集,「有答跟沒答一樣」,因為「目前尚未有任何國家取得突破」,「我方將利用各種協商談判機會,持續與陸方商議簡化甚或者解除審批制度。」那,請問是哪些個協商談判機會??要持續與陸方商議,是打算商議多久,有時間表嗎?

總之,我大力推薦各位,多多利用以上方法,自行在家「逐條審議」。因為有很多很多的協議當中,完全暴露出負責談判代表,似乎沒有經營公司的基本嘗試與概念(陸資限定不得超過50%,那,如果有另外一個持股超過20%股東,跟這個持股50%的股東一個鼻孔出氣,這公司還不是掌握在他們手上?!)而所開放的產業與行業當中,更不乏「包山包海」「上游中游下游」都可以投資與經營。

反正,我們的政府官員似乎很久沒被人追著問倒了,我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也很久沒有認真了,各位選民就「越俎代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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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