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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這些佔領國會的「學生」(或者說社運份子),闖進行政院的「抗議人士」,你覺得他們真的很糟糕!破壞制度!把台灣民主制度拿來踐踏!太可惡了!

 

最討厭的是,他們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惡的「暴民」!

 

嗯,關於「暴民」,其實有個人最有資格,能回答這個問題。

 

他有他自己的理念、也有堅持,也會為了社會的進步挺身而出,對抗落伍的體制。而他嘗試了所有的對抗方法,包括挑戰法律。而他,也因為違法,遭到審判、坐牢,然後被大眾批評為「暴民」。

 

這個人,就是施明德。

 

到底,假使體制變成一種欺壓的工具、阻止了我們朝向更好的方向前進,剝奪了我們的自由,我們該反抗嗎?假使追求正確的路,只剩下那一條,體制外的路,你會選擇這條嗎?這樣做,真的會比較好嗎?究竟是實現追求正義的夢想比較重要,還是遵循體制內的革命之路、也許漫長但贏得更名正言順。

 

這些問題,應該可以請教施明德。他做了他認為他應該做的事(包括破壞公物),他成為追捕通緝的要犯,也成為囚犯。他還有兩個前妻(兩個對他都沒有什麼好話),他的人生很多時刻都在監獄裡頭度過,因此也錯過許多事情。

以及,身為一個「『前』暴民」,他自己如何看待對抗體制,跨越法律的界線等等作為,付出的代價,這樣值得嗎?

 

我會很想聽他的個人意見。

 

在此之前,我不會急著給誰下定論「你是暴民」。

 

(況且,沒有受到法律制裁的有很多人啊,像是欠錢跑路的、欠稅跑路的,你知道的比我還多,是不是?.......但這些佔領國會的人,目前哪也還沒去,放心啦,開庭會傳喚的。「出來混,該還的總是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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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