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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lovelysteve - 從《芭莉絲的徵心好友》(Paris Hilton My New BFF)所能學到「朋友」的定義

大概沒人會猜到第二季居然是這樣收尾的吧?!

一言以蔽之,本來在倒數第二集被淘汰掉的史蒂芬,最後居然在大結局時,讓芭莉絲「破格」讓他大復活,直接變成冠軍,宣布他是最佳好友(BFF)!

當然富家千金芭莉絲素來就是行事難以捉摸,想幹嘛就幹嘛,但這次她其實不是隨便亂下決定。 在經過第一季的教訓(選出來的優勝者後來被她「開除」,因為她覺得對方另有所圖),芭莉絲在考量各個參賽者是否真的適合當自己BFF的條件時,把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放進來了,那就是,「這個人是否跟其他參賽者處得來?」

雖說,她一向都很在意,每個人是否以她為地球中心、每件事情都能考慮到她,但芭莉絲不是我們以為的「笨蛋」。她發現,如果一個人跟其他參賽者都處不好,也更不可能會跟她處得好。 於是當芭莉絲察覺,剩下的兩位候選人,在爭奪最後的優勝者寶座時,吵到水火不容,她很快地警覺到,「如果她們兩個人都看對方不順眼,那麼,怎麼可能會看我順眼?」

相反地,原本被淘汰的史蒂芬,也不是一個「好好先生」,他在全體剛剛搬入比佛利山的宿舍時,對某位大家都認為「很假」的女孩開罵。而這位女孩最後被芭莉絲揭露,其實她之前在徵選時就坦承搶過別人男友,可是在節目比賽期間、面對攝影機鏡頭時,卻矢口否認做過這種事。

我們常在想,怎樣的人是我們的好友?朋友的定義是什麼?應該是多金、重義氣、好相處、隨傳隨到?還是該兩肋插刀?我們在思考這些條件的時候,其實也在思考自己該怎麼做,才算得上是別人的「好朋友」? 然後在過程中,我們不是往往流於「不顧自己、討好別人」,或者「忽略他人、注重自己」,在這兩種極端的場面中搖擺。

我一直在想,史蒂芬在比賽過程中,怎麼沒有犯下上述的錯誤,流於上述兩種「過與不及」的狀況。 在有一集,參賽者被要求下廚替芭莉絲一家人煮飯,全體人員都坐下來準備開動、打算敬酒時,發現沒酒了,史蒂芬第一個跳起來去廚房拿酒。芭莉絲問他為什麼(因為他的座位並不是離廚房最近的),他回答說「因為屋子裡常常只有我一個男生,所以我習慣照顧大家(其他女生)。」

我想,史蒂芬的出發點,很值得效法,他的用意是體貼、舉手之勞,但不是那種把自己累個半死。正確地說,他這樣做,是出自他心甘情願的。

不管你對朋友的定義是什麼,如果不是出自於「心甘情願」這四個字,那只會把自己累死,或者讓別人「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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