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韓國片叫做「Old Boy」,而我另有一個「Older Boy」的故事要告訴你。先讓我說說這個去年坎城影展大獎的「Old Boy」吧。

男主角大修被關在密室過了十五年的生活,某天被離奇地釋放出來。關跟被關都沒有理由,只有一堆問號與憤怒。但是大修的生活並不因為自由而開闊,他不斷地想報仇與找出真相,而仇家也主動現身。這是一場鬥智鬥力的遊戲,輸贏的是人命。

所有討厭這部片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理由,就是故事太不可思議。畢竟現代都市,要關一個人不見天日十五年,也太不可能了。真的嗎?你最近一次去左鄰右舍串門子是什麼時候?你知道隔壁家中藏了些什麼呢?住我附近的左鄰右舍,我也沒踏進他們家大門過,你說裡頭怎麼不可能藏了個超過十五年的人?

除此之外,討厭這部片的人還有一個理由:什麼樣的深仇大恨,必須要等上十五年的佈局呢?他們說,天底下沒有這樣的仇恨。如果《原罪犯》的十五年恩仇不能成立,那麼《基督山恩仇記》呢?那不是更離奇?要復仇的男主角還找到海盜搜括的財寶,換了身分變成富豪進行復仇?我不懂為何《基督山恩仇記》可以,《原罪犯》不行?!

最離奇的可能是《原罪犯》如何在國際上受到注目的經過。朴贊郁導演這部片,在2003年底於韓國上映,然後也發行了DVD。可是無人解釋DVD最後被 Harry Knowles拿到,他就是知名的電影情報網站「Aint It Cool News」站長。他把2003年的最佳影片給了《原罪犯》,讓這部片聲勢大漲,乃至於最後受邀參加了昆丁塔倫提諾擔任評審團主席的坎城影展(Harry跟昆丁恰好是拜把兄弟)。

你看到這當中的玄機嗎?《原罪犯》充滿暴力、殘酷的視覺,其實是昆丁所引領的那票影迷們最熟悉不過的語言。那種在扁人前還要推薦可找哪位醫生看病的精神,就是昆丁的《黑色追緝令》。這是一種有趣的文化交流,因為《原罪犯》的原著是日本漫畫,日本的電影工作者沒看上眼,卻被韓國人買來改編,最後卻被歐美影壇推崇。

然後我要回答這部片最被抨擊,也最不可思議的一個部份:為什麼片中的仇家,要花十五年去設一個局,只不過要「報仇」?這樣大費周章,有什麼意思?答案是,有的。在我經歷的「Older Boy」事件,我很氣兩個關鍵人物,他們最糟糕的不是因為利用我對他們的尊敬來欺負我,而是當一切都無法自圓其說的時候,他們只是輕描淡寫面對我的憤怒:「小老弟,做人不要太計較」「你這樣子以後沒人敢跟你合作」。

他們的敷衍之詞,只是怕我真的生氣起來,對他們做出最恐怖的事。我一直想很知道,假使今天換作是我,用最漫不驚心的態度,以最粗暴的手段,把他們最在乎的事情「破壞」「蹂躪」之後,他們是否也能接受我的說辭呢?「你大人有大量,做人不要這樣計較嘛!」「這樣就生氣,以後怎麼做大事呢?」

老實講,我的疑問只有一種辦法可以證實。對,就是以牙還牙,讓他們也親身經歷一次我的痛苦與麻煩,輪到我用不痛不癢的話來安撫他們。這就是《原罪犯》仇家想做的事情:若你易地而處,你真的能自在面對嗎?

針對這個假設,電影提出了一個答案,但這不等於我想知道的答案。我的答案呢,當然要等我去實驗了才知道。電影用了十五年才找到,沒關係,我還有個十年還好好計畫跟執行我的「Older Boy」。對,你注意到了,這是比較級,也就是說,我一定會做的比電影的還要極端。

我不喜歡電影那些虐殺肢體的鏡頭,可是我承認在腦海中,我早就對我痛恨的人,做了不下千百次更殘忍的虐殺。復仇只不過是共通的人性之一罷了,沒想過這層道理的人,只能說對人性認識還不夠;恭喜你還天真無邪,難怪無法瞭解《原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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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