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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浪,就是Plurk,我想這是目前為止,是我覺得最適合我的一種線上社交程式。

當然我是一個有很多規矩(因為我有自己的意見與想法)的人,因為沒有這些「該死的原則」,那我就不是一個沒有差異的人?

因為這樣,我變成一個旁人眼中「不容易相處」的人。老實說,我很無奈,「有原則」跟「難相處」是兩碼子事情。「有原則」是堅持某些事情是絕對不做也不碰,「難相處」則是把這些原則不斷地改來改去、弄到一個沒有標準、甚至說不出標準的地步。最容易解釋的例子,就是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女總編一下說她中午要吃牛排,可是等到牛排弄好送到她桌上,她又說她午餐打算跟別人一起吃。這就是「難相處」。

從我進入社會以來,我也很懶得去解釋這兩件事情的不同。因為連「有原則」跟「難相處」都分不清楚的人,我只能嘆口氣,你覺得這樣的人會好到哪去?

所以我也成為某種程度,「與人疏離」的一份子。

過了很久之後,我企圖改善這個狀況,我暫時放下我的原則,結果就是我損失的更多。金錢的損失,或者其他方面的損失。

這真的很可悲,我放低身段、卑躬屈膝,結果沒人把我當一回事。然後我又開始拿出我的原則,拒絕、反彈,對那些我不苟同的事情。真好,那些想欺負我得到好處的人,非常可悲的消失了。

不過我還是想要多增廣見聞,噗浪倒是一個很好的工具。

因為我在部落格上「盡可能」表現我的想法與觀點,記錄我的生活,「炫耀」我的經歷(假使你覺得我在愛現,也許是因為,你的眼界還不夠開、你看的事情還不夠多啊!所以那你怎麼會立刻對我下斷語呢?我所受到的教育,「不瞭解的事情最好就是先乖乖閉上嘴,直到我弄清楚了之後再來發言」),但是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怎麼去解釋自己、介紹自己。

部落格適合深度與長篇大論,相反地噗浪就是很適合三言兩語,但噗浪的閱讀方式又容易累積一個人的發言,所以積少成多可以看出一個人的終究想法、拼湊出生活的點滴等等(況且這年頭有Google,如果你天真的以為在網路上發言、什麼都不會被找到,那麼,你真的「很傻很天真」)。

所以噗浪反而讓我在最短的時間內,可以跟很多人(隔空)說上話。更有趣的是,以前我覺得總喜歡把我排斥在對話範圍以外的人(就是那些只因為生命比我多累積一點點「感情歷練」而顯得自以為內行或自鳴得意、其實在生命許多層次都是井底之蛙的人),他們變成這波噗浪熱潮最後加入的一份子,因為他們覺得自己認識的人已經夠多,或者他們本來就已經在許多社交網路上在交談了,何苦多一個噗浪?!。

但因為噗浪不是MSN,不是讓你把原本認識的人放進來,從一個網路程式換到另外一個網路程式,而是讓你去「遇見」更多原本不認識的人,讓你的眼界更開,讓你思考,可以做出(對自己)更好的選擇,提昇你自己。

那才是我們在網路上分享資訊、交換觀念。沒錯,遇見不同的人才是上網的目的(當然以前碰過太無聊、太蠢的,到現在還是沒長進的依舊要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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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