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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是當逛街的「假大戶」,今年本來打算也是這樣,但因為同事工作做不完,就變成要去逛街的我臨時代打。

當然我設定的購物計畫是,在無印良品買NT$750的橢圓形抱枕,然後NT$250的零錢包(我想拿來裝我的耳機用),如此就有滿千送百,然後再去Aveda剪髮。結果,到了現場發現,抱枕是無法清洗的(也沒有抱枕套搭配,況且是橢圓形有如膠囊的造型,要上哪去找一個可以裝得下的)。Aveda的剪髮服務也到下午四點就結束,微風之夜根本就是專心賣東西的。

結果我的牙刷放在辦公室忘記帶,只好當場在超級市場買一個,加上在小吃街的晚餐,只能說全部的購物計畫都變樣了。

然後我要先一個我觀察到的現象,就是現場很多很多同志。流行時尚業本來就有許多同志,這不是秘密,可是在現場看到的同志,他們都像是同一個模子做出來的。一定要穿著翻領的、露出臂膀的POLO衫,或者堅持橫條紋搭配卡其短褲的熊族打扮,還有所有人的包包都是手提袋那一種款式,可是堅持要揹單邊。

那就很妙啦,如果覺得一定要這樣穿才叫「同志」的話,那基本上就不該來逛微風了,因為這裡哪個名牌有做這種衣服?LV?Prada?還是Dunhill?什麼時候,一定要這樣穿才叫「同志」?而且有的人根本就是這樣穿反而變得不好看(就是因為變得不好看,所以我才會多看你兩眼,那個意思是「求求你,不要這樣穿了」,而非「你好醒目哦」)。

如果連外表的打扮都要有這種不成文的規矩,才能叫做某一個族群的一份子,那跟那種只會把名牌往身上攬,卻忽視自己特質的貴婦、暴發戶打扮有什麼不同?弄到後來不是人穿衣服,是衣服穿人,一整個淒慘。如果連穿什麼都要忽視自己的本性,硬要做某一種打扮才能融入某一個族群、得到認同,那跟殭屍片裡頭成群結隊的活屍有啥不同,無論做什麼都沒有在用大腦?!

這我不明白。

轉了一圈又一圈之後,順手拍了些照片。



這是現場讓大家吃免費的土耳其冰淇淋,按照慣例,遇到美女老闆就會跟你玩一下(冰淇淋杯會在交到你手上前突然轉出去)。


這是某個名牌的櫥窗,看來是因為某位大戶堅持要買假人身上的衣服,所以就被脫下來賣了,連手也被拿掉了,露兩點殺很大。


最後我買了NT$500的麵包(說裡面有松露麵包),完全符合本人愛慕虛榮的習性,然後左邊那個就是我在無印良品買的、拿來裝耳機用的零錢包。

延伸閱讀:沒圖沒真相的微風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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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