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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我不太欣賞的人過世了。雖然我從不認識此人,但我卻認識此人的另一半(但也說不上熟識,就是比普通還要普通的那種)。

照理說,世上少了一個我不喜歡(甚至我覺得有點討厭)的人,我應該會很快樂才對。但此刻,其實我也沒有多開心。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人生有很多事情,可以退一步海闊天空。或者說,也許人生的最高境界,是跟你不欣賞的人,可以一起和平共處(昔日的我可是鐵定會抓狂 的,現在的我頂多「優雅地躲開」)。

以前不太瞭解言論自由的最高境界,「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發聲的權利」,現在也許是年紀大了(我不能說我經歷多了,那樣子滿不誠實的),開始慢慢能體會這樣的境界。

上周去找朋友喝紅酒的時候,屋子裡也有個罵過我(而我也從來沒有怎麼欣賞過對方種種作為)的一個人。奇妙的是,大概是紅酒的關係吧(我那天拿去的也算高檔貨,最起碼主人可是大聲稱讚),大家都相安無事,沒有藉機翻桌。

我想是因為我慢慢地學會了閉上自己的嘴巴,少說點惹人嫌的高見,然後靜靜地傾聽─因為我找到自己心中的平靜與寧靜,面對誰都沒有關係。

這能算是江湖一笑泯恩仇嗎?不知。

不過文章一開始提到那位往生者的親人,還是要在這邊對你們說一聲(儘管你們不會看到這個部落格),「節哀順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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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