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恨跟長大的區別,在哪裡?

洩恨就是,你有很多不平的委屈,跟很多不平的待遇,然後你覺得苦無宣洩餘地,然後你就決定把怨氣出在那個該負責人的頭上,也就是說,始作俑者。

以我來說,我真的很氣也很討厭,在2000年工作時遇到的那個公司高層。做了很多錯誤的決策,但又忽視我的反對意見,然後把我貼上跟他唱反調的標籤,然後卻把我的點子拿去實行,等到把一切都搞砸了又跟我說,是我的點子不好、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但是怎麼說就是跟他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

至於整個過程中,他又違反競業條款,以股東身分,出席其他競爭公司的股東會與經營會議,又無法自圓其說。

是的,我很討厭這個人。但很不幸的是,我已經決定要原諒他,所以就沒有把拳頭塞到他頭上。

因為,他做的錯事,的確有牽連到我。但我自己的人生,卻是要靠我自己去努力。

我可以對他洩恨,但我的人生還是要我自己努力。對他洩恨,可以讓我發財嗎?

會讓我升官嗎?

會讓我得到我想要的名利等等,甚至一點心靈上的平靜嗎?

答案是不會。

所以我得自己努力去追求我想要的事情。

好了,這篇文章不是寫給我自己的,也不是寫給當初那個很惡劣很差勁整我的人。我要說的是,我不反對任何人把他們的不幸賴到我頭上。但如果閣下喝水都嗆到的話,那真的是你家的事,如果連這種鳥事也要賴到我頭上,可能大家都覺得扯的是你,不是我。

這樣懂了嗎?我不是生平頭一次被人說「告訴人我的新聞台在哪,以致於我的隱私」,這年頭有個叫做google的玩意,什麼都可以找的出來。以下是我碰過幾個白目的真實案例:

白目一,在水果日報上班以本名跑新聞的人,把自己寫在報紙上的文章,一字不改地轉貼到自己的新聞台,且距離這篇文章見報日不到24小時。廣大的讀者會察覺不出這是同一的作者才有鬼!然後在以偷窺別人為樂的水果日報上班的人,自己洩了底,還要賴到別人侵犯他的隱私云云,只能說,想像力太豐富!

(此人現在已經把他自己的大頭照片直接PO在自己的台上,所以我想這點也不能怪我吧)

白目二,一個上班族,因為派駐在竹科的客戶端服務,成天很無聊,所以就不斷寫東寫西亂貼,包括把跟自己公司競爭的品牌的商標也寫出來,這不是等於在暗示「本人服務的單位就是這間公司的死對頭」?然後還寫文大力推崇google有多好用,結果當他發現留言告訴他google可以找到什麼他的事情時,就嚇到屁滾尿流,大喊「我的隱私被侵犯了!」

上面兩個案例獻給白目三號,白目三號不斷地搬家且很怕被我知道他的新聞台。無聊,我的人生有很多事情要忙,況且你也不是啥有偷拍價值可以賣給水果日報的啥名流,請不要自抬身價。還有,如果真的要整你,成天潛水偷看你的台或把整個台copy下來不是更好?

是的,凡人也有隱私權,這點我同意,但請問我拿你的隱私去換錢了嗎?更何況那些所謂的隱私,應該是你自己講出來、寫出來,我哪有讀心術去猜出來你的隱私?你可以把我污名化,但請不要把我神格化!請問我有把你的隱私寫在啥留言板、網站討論區,讓網友們點閱解悶了嗎?沒有吧!這年頭開個部落格還不容易!你想寫啥就寫啥,我哪有那個美國時間去追著你到處看!

你要洩恨、賴到本人頭上請自便,但你的人生過的不爽,還是你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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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