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下一個天亮〉是農曆年前、參加別的單位尾牙聚餐時,在KTV無意間聽到的一條歌。因為睡前又看到網友提到,然後覺得這條歌的意境很特別。決定就拿這條歌當做本文的背景配樂囉(請點此處)。

跟老闆說我決定不幹之後,心情很放鬆也很輕鬆,因為我早就把我的分內工作都做完了。直到這兩天又有許多突發狀況需要修改,在改來改去的時候,我知道這些職場上的「老問題」並沒有消失。而我在晚上睡覺時,居然還會留下眼淚。

以前我也因為工作到心力交瘁而痛哭過(在2000年那份工作尤其如此,本部落格對於此事著墨甚多,歡迎讀者自行文章點閱搜尋),若仔細回想起來,在我1994年踏入社會、第一個工作的時候也是如此。於是我明白,那個眼淚應該是「臨界點」(就是我該離開了),畢竟世界上沒有一份工作值得我們大吼大叫、大聲痛哭。

那我為何要留下眼淚?

因為我就是那種,在公司裡面,會做很多額外、分外的事情,用自己的力氣、金錢、精神,去做那些應該是其他單位、其他人本該做好的、才能交給我處理的事情。但我總是因為,覺得自己可以多做一點、多學一點,然後就攬下來做。到了這份工作,我已經盡量不這樣做,幾乎是變成主管或老闆指派給我,我才做。

但即便如此,這裡頭還是有很多事情,都要我自己消化。老闆叫你做,並不代表就是一帆風順,還是有好多步驟要一個一個去談、面對、處理。所以到了現在,我覺得,已經變成大家就很順理成章把事情都丟給我,然後我自己想辦法變出來,但偏偏很多事情的決定權不在我手上,真正該負責的人,就一直活在狀況外(可能連事情的流程該如何進行都不見得知道)。

所以在這種情形下,我知道我無論怎麼付出、犧牲,都沒有意義,因為最後我變成「救火隊大王」(大家的疑難雜症都很順理成章變成我的事情),不僅自己的事情多到不行,還得不斷幫人收拾殘局(因為往往當事人真的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或怎麼做)。

我不知道這算進步還是退步,因為我從出社會做第一個工作就是這種個性,也許這樣的個性會害我越做事情越多,而且最後會讓我沒有太多休息的時間(當然我得感謝現在的這位麻瓜主管,我當然知道你來本單位是養尊處優的,那就請繼續敷面膜好了,白痴)。

回到〈下一個天亮〉那條歌,歌詞的意境好像在對一個曾交往過、如今要分開(也有可能無法當戀人只好當朋友)的對象撒嬌,似乎想藉由重溫往事的回憶來向昨日告別。我想這個意境也可以用來形容我決定要離職的當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