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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lovelysteve - 漸入佳境,真的嗎? It Gets Better, Really?

我有資格告訴別人,「It Gets Bette」嗎?

我不知道,所以我要先說一個美國人Robert的故事。

(以下都是他個人所宣稱的事情,我也無從查證,當然你可以當成小說閱讀,或者隨便看看)

Robert現在是個退休的中學老師,七十多歲了。感謝facebook的發明,這年頭真的是什麼人都可以在上頭碰到。

於是他跟我分享了他的故事,然後我消化之後,寫在這裡。

Robert是個同志,但老實說,他也不覺得自己是個「同志」。因為在他成長過程中,發現自己喜歡男生,但當時也沒有什麼「同志」「同性戀」等等名詞可以形容。就很自然地,在他就讀大學時,與同學Frank越走越近,他們就在一起了。

那時是七零年代,很多事情真的也沒不需要明說,但也不是什麼「不能說的祕密」。Robert大學就讀的是戲劇,照理說畢業後應該往好萊塢發展(當時他得到一個可以在洛杉磯電視台工作的機會),但他遇到一個難題,就是他得照顧母親、不可能把65歲的母親丟在東岸。由於就讀大學時,父親突然過世,當時他還搬回家裡陪母親住了一年。另外一方面,他也不想與愛人Frank分開,於是他選擇進入中學,擔任戲劇老師。雖然學校距離母親住處有90英哩遠,但他覺得這樣隨時能會去探望,讓他比較心安。

於是接下的30年,他都保持這樣的習慣,直到母親以幾乎百歲的高齡去世。

當然中學老師的收入,比起去好萊塢闖蕩的收入少很多,但也比較穩定。Robert說其實母親沒有問太多他的事情、母親也沒辦法接受。

之後,Frank發現自己罹患了「何杰金氏淋巴瘤疾病」(Hodgkin's Disease),簡單地說,這種疾病會逐步摧毀淋巴系統,於是Robert也必須擔負起照顧愛人的責任。如果Robert在好萊塢發展的話,是沒辦法朝九晚五、陪在Frank身邊,但在高中教書,反而可以。所以他說從這角度來看,放棄到好萊塢的機會,其實也不是壞事。

在他們交往17個年頭之後,Frank過世了。

在這個時候,Robert覺得自己是孤單的。

孤單的理由不是因為他失去了愛人,而是他發現他在同志族群間也是孤單的。對他而言,他從來沒想過「出櫃」與否的事情,因為在大學時就很自然地與Frank在一起,因此他也從未想過要去認識其他人,也沒有這個必要。

那年是1991年,直到1997年以前,Robert說他沒有再多認識任何一個人。對他來說,Frank就是整個世界。現在Frank走了,他不知道怎麼辦

裹足不前的原因很多,一方面是他已經是個即將步入老年、一點也不吸引人,一方面他也很害怕愛滋病,再來是他沒有任何管道。他曾去同志酒吧門口,幻想可以在這遇到另外一個值得交往的對象,但他很快就明白,那個地方跟他自己是格格不入的。最後他加入了同志團體,尋求支持,但對於愛情再也不敢期待了。

退休後,照理說,Robert覺得自己應該再也沒有機會遇到任何人了。但此時的他也毫無損失,加上網路的發達,反而給他開了一扇窗,讓他有了幾段羅曼史(他意外發現其實自己還是滿吸引人的)。他以前教過的學生,通通在Facebook跟他相認。

回顧自己的一生,Robert說,他是一個「要先有愛、才能有性」的人;有人可以「縱慾」,但他沒辦法,他就是一定要先有愛,然後才能有性。他也只想跟自己喜歡、也喜歡自己的人發生性關係。所以失去了Frank,他也覺得再也沒辦法找到可以比他更好的人了。

Robert會遺憾嗎?不會,因為他有17年最美好的時光,與最愛的人相伴。

至於失去愛人之後的歲月,他原本以為是悲慘的、孤獨的,但後來發現其實自己另有收穫。身邊沒有對象,他也無憾,因為他有過貨真價實的真愛啊,那就夠了!而且他這一生,其實都活的很自在,無論是以前有愛人在身邊無懼世俗眼光,還是老了之後覺得無所畏懼,Robert不覺得自己需要躲躲藏藏。

以上就是Robert的故事,我當然沒辦法查證其中的真偽,但我之所以寫下來的理由,是因為他用他的故事鼓舞了我。其實我們根本毫不認識,又在地球的兩端,他願意把他的經歷與我分享,是很真誠的一件事。

人生的考驗與苦難、煩惱,都大同小異,並沒有因為時空的差異,而有所不同。有人覺得若生在美國會比較自在,那當然有其道理,但還是有需要面對的難題。

「It Gets Better」。

至於我的忠告呢,

1.要找出自己的才華與本領,這是你的一技之長,不要隨便讓別人拿走。而且,永遠都要專注、持續提昇自己的專業能力。這樣說好了,王永慶過世的時候,沒任在意他生前娶了幾個老婆,大家只稱呼「經營之神」,是後來他們子孫在分財產鬧了起來,大家才發現原來他有娶好幾房。

發現沒有?!只要你有傑出的專業表現,沒人會在你的私生活上大作文章。相反地,當你一事無成的時候,人們才會八卦你的性向。

2.無論你所求助的對象為何,老師、父母、同學、朋友、甚至其他同志,如果他們不能接受完整的你,傾聽、支持你的決定或想法,那麼,你該轉身就走,尋找其他人的援助。

意思就是說,假使你要與人討論你的性向,但對方卻一直潑你冷水、忽視你、咒罵你,那麼這個人並沒有資格與你討論這樣的事情。你不用多做解釋,轉身就走。你不需要那些否定你的人,發給你獎狀肯定你。

3.除非分好家產,不需要跟父母討論自己的性向。當然囉,如果沒有什麼家產可分,而是一堆負債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我的意思是說,異性戀人士會跟父母親討論自己的第一次嗎?什麼時候該嘿咻?什麼時候該炒飯?什麼是保險套?別鬧了,《美國派》那群小子都不跟父母親講這些事情了,你更沒有必要「誤認」父母親天生就是支持你性向、協助你解答這些疑惑的小幫手,可能上奇摩知識發問還比較快一點。

我的經驗是,甚至跟其他同志討論,都不見得有人願意回答我(或者給我的答案,不是我想要的)。這時你會慢慢發現,你想知道的不是這些問題的答案,而是對於問題本身的好奇與疑惑,你需要的是一個願意陪著你一起摸索、探險,一個個面對這些答案的人。

那個人不是所謂的「炮友」,那個人,是你的愛人。假使有人願意這樣陪著你,那就是很好的緣份。

如果那個人沒有出現,或者你遇到的不是那個人,該怎麼辦呢?我只好用Robert的故事來鼓勵你,也鼓勵我自己。


(我真的是佛心大發寫這種勵志文啊,但如果你看不下去,或不同意的話,那只能說我們不是同一條船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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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