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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半夜一點多才躺下,
但怎麼都睡不著,
於是我知道,
我該採取行動離開了。

我睡不著,
是因為發現自己要做出抉擇了,
要自己下決心了斷了,
要做出一個無論有多少美好記憶、
卻總要面對現實的決定。

我的人生,從這裡到那裏,將完全不一樣。

我是因為這樣才睡不著的。

所以我離開了房子,走到社區外的便利店,
想買便條紙寫下我想說的話,
然後就聽到了,
張惠妹唱的〈記得〉。

多麼的巧合,
字字句句,
都在形容著這一刻。

延伸閱讀:記得

我也會始終都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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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