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自 iibearman913 - 點點名時間之二十個疑問?

Phil點名我回答20個問題,但我不太想回答那20個問題。我說,「可以自己另外寫20個問題嗎?」他說,可以。所以我就另外寫了20個我覺得我想回答 的問題。

基本上這算是寫這個部落格心得的FAQ吧!

1.什麼樣的事情讓你最容易生氣?
其實我從出社會以來,我對於「階級」「地位」之分,就很敏感。也就是說,「勢利眼」。
但我不是不同意「資深」,如果一個人,在一個行業,工作崗位上認真負責,耕耘了很長一段時間,我覺得給予一定的尊重,也是應該的。但我很討厭對方用一個全 然的主觀(有時套用落伍的觀念或想法),把我打一個不及格的分數(對啦,重點是不及格,如果讓我及格,我可能就算了)。

可是生氣跟以前也不太一樣了,我如今也是會生氣,大多數時候我會擺一張很無奈的臉孔(那種表情是說,「要不是我今天找不到大便往你臉上丟的話,恐怕閣下很難全身而退」)。但我選擇不用語言的方式。我承認我用文字罵人比較痛快也比較拿手,但這樣一來也很容易留下證據(和好就很難了)。今天若要翻臉,就要有改天再來大和解的勇氣與智慧(且要做好準備)。

我的確會跟某些人翻臉,好比上個工作遇到的「穿著Prada的惡魔」。我後來再看到此人,都當做看到空氣。現在聽說此人無業了,真是可喜可賀。

2.什麼樣的觀念會讓你無法接受?
我對於沒有同理心的人,只能說以文明的方式閃躲。

其實,每個人都可以有每個人的標準,但如果一套標準只適用於你,卻不能適用於我,老實說,我就覺得無法接受。我不要「雙重標準」,因此請你拿出你的理由來 告訴我。如果你的理由是合理的(科學的),那我也許可以接受;如果你說不出來,表示這是種「歧視導致的雙重標準」。

什麼是歧視?男人可以,女人不可以,這叫「性別歧視」。白人可以,黑人不可以,這叫「種族歧視」。同理,異性戀可以,同性戀不可以,這叫「性向歧視」。

我不想被人歧視,所以也盡量不想歧視別人。所以當我喜歡或不喜歡一個人,我都會想出我的理由,用這樣的標準去檢驗(即使這個理由只放在我心中,不見得會說出來)。

那位「穿著Prada的惡魔」就是很標準的勢利眼兼歧視,自己長的不怎麼樣,還要嫌別人長的難看。老實說,都要五十歲的人了,還要挑剔那些年紀比你輕上 30歲的人「長的醜」,我的媽啊,真的是沒照過鏡子。

3.你為什麼要貼自己的照片,難道是以為自己很帥嗎?
因為我不是吸血鬼啊!我沒有必要躲躲藏藏。

很多人都會放自己的照片,閣下可以去無名小站找,太多人了。你該把同樣的問題拿去問這些人。

4.做人要低調,你不知道嗎?
我知道啊,但是根據我的個人經驗,恰好顛倒。做人不用太低調,免得被欺負。

好比說那位「穿著Prada的惡魔」,當初不斷給我出各式各樣異想天開點子(甚至要我自掏腰包拿薪水去墊錢的,然後事後又在那邊大叫「這要錢啊?!」,難道此人不知道這年頭哪樣不要錢?莫非此人希望我去搶嗎?白痴!),本人都乖乖執行貫徹。後來發現,在公司裡頭當個柔順的綿羊,根本就是被這種爛人當成笨蛋 使喚。

所以我決定放入更多我的態度,例如要做一些很呆很蠢的事情,我都會面無表情;或者,我會在一開始就反問預算在哪裡。我寧願選擇做到一半,因為沒有預算就不幹了,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乖乖自掏腰包做完。

5.你真的不該這樣招搖,(然後就是接一個不好的下場),知道嗎!
如果蔡康永跟我這樣諄諄告誡,我大概會聽。但閣下既然不是蔡康永,我想,這樣的告誡沒有太大的說服力。

我希望自己的為人處世,是有一套標準的(就算在別人眼中看起來有多麼的愚蠢或者無聊),不要讓自己變成一個很多重標準,然後永遠只挑對自己最有利的標準, 把不好的通通賴給別人。如果我低調,如果我招搖,我還是希望有一個自己的邏輯,而不是因為低調招搖然後可以躲起來幹壞事不讓別人發現(像是那種借錢不還的 傢伙就以打游擊的方式,在這邊或那邊的部落格留個言,跟人裝熟,卻老讓板主摸不著頭緒)。

至於不好的下場,我跟你說啦,我的老闆是同志,我老闆找來管理員工的經理也是個同志(上述兩件事情都是從我老闆嘴巴講出來,而且呢,都是在頭一次跟他面對 面的時候講的;天地良心,我根本就沒在打聽);而我剛離職的主管是個蕾絲邊(這個,太明顯了啦,沒有女人味的女人,然後又很不巧被我看到她訂閱的拉子社群電子周報)。哦,我還忘了說,本單位曾有個來此上班順便等當兵的小帥哥,自我介紹就是「我是混Funky的!」。所以你瞧,最壞的下場是什麼?被辦公室的人發現嗎?那又如何?

如果你未曾理直氣壯活在陽光下,為什麼要否定別人不願躲在陰暗的權力?

6.你的生活多采多姿,你是做哪一行的?
生活多采多姿不見得是要做哪一行才能辦到。如果非得靠工作才能讓自己生活多采多姿,那是滿失敗的(哈哈,我好像就是這樣)。

應該說,我出社會後就把握各種機會,盡量累積各式各樣的歷練(這些事情我沒寫出來,不代表沒發生,或者我不會,更不意味著你就比我厲害),老實說,現在我 可以做很多事情,也算是以往這種歷練所造就的我。

我覺得人生真正的學習,是從離開校園後開始的。盡信書,不如無書,我就是願意去從各種生活點滴中學習,才能讓生活多采多姿。現在不是很流行達人嗎?達人不 就是從許許多多我們忽略的細節中,專注去發展,找到值得投入的學問,運用在工作上,才獲得我們的敬佩。

誰說這不是另外一種文憑?

7.你為什麼可以吃那麼多美食?
其實我也吃了很多不好吃的,我只是選擇不記錄罷了。

好比說,我上個月有兩個多禮拜,每天中午跟晚上都吃NT$50以下的自助餐。這些事情我沒拍下來,你沒看到,不等於沒發生,也不等於「我只吃美食」。

況且很多人寫的美食都很不美啊,我只是提出自認為更高檔與更美的觀點罷了。

8.你有在談戀愛嗎?
我的感情生活乏善可陳,所以才會花這麼多時間寫部落格啊!假使我是萬人迷,天天有人約我追我,我哪有時間寫啊?

9.那你對感情的態度是?
如果我喜歡對方,我都會直接。即使,我只是看了照片,有那種衝動的感覺,我都會告訴對方。

我覺得,基於對自己感覺的誠實,告訴對方的過程,其實是幫助自己認識那個「喜歡的衝動」的真相。有時候,那只是一種迷戀;有時候,那會是一種自己以為;而有時候對方根本沒反應,那當然就算了。

我當然也可以什麼都不做,但我年紀大了,我好像過了可以「不講也沒關係」的那個階段了。人生有各種可能,假使你選擇現在不說,誰知道還有沒有機會?

我覺得說出來也不丟人(低調不是我的美德),因為我對我的情感誠實(即便那是一時的迷戀或者什麼)。況且這是踏上交往的最初淺的第一步,永遠都沒有這一步,就不會有幸福的康莊大道。

10.既然如此,為什麼你會找不到對象?
應該說,我曾找到我覺得很不錯的對象,只是都沒有成功。沒有成功的理由很多,而當中我也需要累積處理感情的經驗。

但是,這裡面有很多部分,我不能公開寫出來(畢竟這牽涉到另外一個人),所以我只好放在心裡頭。

還有,我想我是跟異性戀看齊的吧(包括打扮,哈哈,我的打扮非常不上道,因為我不欣賞那種「偷渡同志符號」的制服,就這樣)!因為我不喜歡歧視也不願意 歧視別人,所以在我心目中,所謂的交往都是跟異性戀的那套標準靠攏。我不覺得在街上手牽手有什麼不好,我也不喜歡一起出門時兩個人一定要有點距離,或者好像電燈突然亮起的蟑螂那樣突然四處亂竄。

我記得我2005年去大阪看瑪丹娜演唱會的時候,因為都是在網拍上買到的票,座位左鄰右舍其實有不少是台灣過去朝聖的歌迷。當中就有,一看就知道是一對的歌迷(從頭到腳的造型太過明顯啦),就非常深怕遇到同胞的樣子(拜託,誰知道你們是誰。況且我們是來看瑪丹娜的,不是來看你們兩個的愛人秀!)等到演唱會一亮燈,從座位上彈起來,就匆匆忙忙跑出去(彷彿會場有炸彈快要爆炸啦)。我覺得這樣很悲哀也很矛盾,既然要在一起,又怕被人看出來,都已經人在國外了, 還要怎麼個低調法?你們要不要乾脆在身上掛牌子「我倆不是一對戀人!」

上週六在東區小巷子就看到一對,他們就很自然,雖然沒有到牽手走在一起的地步,但光看打扮就知道是一對了。說真的,到了這種地步,還硬要堅持「低調」,那 =不是很瞎嗎?

11.你為什麼要拍那麼多(沒穿衣服的)自拍?
因為我在紀錄我的身材,我不想等到有天我身材走樣了,手上卻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讓我知道,我曾經如何。

雖然對大部分人來說,我的身材不算好,但你要知道我以前更不好,能有這樣就很偷笑了,自拍好歹可以砥礪我繼續努力下去別偷懶。

當然,如果你認為身材不好就不該自拍更不該讓大家看,那何不制定一條法律,「長的醜的都不要上街」,這樣不是更能美化市容?

12.紀錄身材也沒有必要脫成這德性吧!
是啊,其實這是情慾。

情慾是人性當中的一部分,情慾很難具體形容,但也很容易被描繪或捕捉。情慾的流轉是一件非常微妙的事,與其說是裸露的多少,還不如說從畫面中可以感受到情慾的多寡。

我覺得我也要練習面對自己的情慾,或者說,駕馭自己的情慾。請注意,駕馭不等於壓抑。

13.你有去過同志場所嗎?
健身房算嗎?老實說,這些地方沒有什麼不好,我可能有一天會去,但不是現在。

因為呢,你看,我的吃吃喝喝都是高檔路線,我去玩的地方也是講究品味。因此對我而言,我去哪玩或吃什麼,這兩個標準比較優先考慮,是否為同志場合還是其 次。

至於現在呢,其實我本來想趁著COMPUTEX展,很多老外來台灣的時候,去展場附近的夜店碰運氣。但是呢,人算不如天算,恰好跑出高檔美食的應酬,所以 在我「高檔與品味原則優先」的前提下,只好放棄這個念頭了。

14.你的性生活?
我是個感情的菜鳥,我的性生活乏善可陳,性技巧嚴重缺乏,我最喜歡也最羨慕的就是《慾望城市》的莎曼珊。她可以理直氣壯的有色有膽,處理自己的情慾,發洩自己的情慾;但我呢,我有色無膽,因此我只能羨慕她(睡過的男人比我多很多很多),一直都在高潮。媽的!

15.你為什麼要把這麼多事情都寫在部落格上?
因為我想靠Google Adsense賺點外快啊!越多人看,我就越有希望。雖然我知道,出賣私生活的代價並不等於會名利雙收。但其實寫寫部落格,跟人在網路上互動,比單純地玩交友網站要豐富多了。

我的原則是,我會盡量寫這些生活中有趣的事情,所以你會發現這裡面的內容很難被歸類。我寫貓咪,也吃美食,我也會碎碎念,嘮叨工作,搞自拍(嚇人).........因為這就是我,我的生活(而沒寫出來的,還有更多)。

其實我寫過小說,也出版過小說,但現在並不想寫小說。也許有天會開始寫。

16.你的性幻想對象?
我平日就喜歡胡思亂想,性幻想時更加倍胡思亂想,所以很難形容。

17.你對於交往對象的期望或者條件?
如果是郭董或周董那種身價,我想還輪不到我開條件吧,應該是別人對我開條件,對我有所期望!

我只能說,「其實我全身上下也聞不到錢味」,反正我吃喝玩樂常常被客戶招待,也沒花到錢!所以非常歡迎事業有成如郭董或周董那樣的人!我想我還可以跟上流 社會的人ˋ展開算是有點深度的對話,真的,我一點都不膚淺。

18.你對自己未來的期望?
如果經濟真的好轉,我可以繼續賺錢,存錢(雖然我過去八年個人越過越好,大環境似乎沒有怎麼困擾到),我想我會買房子。

只是會買在哪裡(我不想要房貸,所以考慮一次就可以買到的,大台北只有小小小套房,不然就得去中南部買)?何時買(當然趁錢存到最多,房價跌到最低的時 候)?買了之後是自己住還是租出去?自己住又會如何?其實這些問題都沒有標準答案,目前我只能有想法。

當然也有可能房價就是永遠都讓我買不起,那我只好讓自己過好一點囉。不然錢存在銀行,通貨膨脹都變少了呢。

19.今年快要過一半了,大部分的計畫都實現了嗎?
算是實現了。不實現也不必難過啊。

20.自己另外想題目寫答案的感想?
挺辛苦的,但你看得出來,我比較在意能夠講我自己想說的話,而非去回答一份制式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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