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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篇文章應該叫做「參加某女星生日派對累死人的感想(因為根本就是去工作站在外頭守著壽星到來)」,或者,「精心策劃去微風廣場買無印良品週念慶之滿千送百卻失敗(買到八百多元結帳後一轉身發現,幹,還有一個兩百多元我想買的忘了拿啊)」。

總而言之,我發現原來我這輩子,還是敗給了寂寞啊。

當然這一切都要從很久很久以前開始說起,因為我從小就與眾不同啊!(白痴)我是那麼地野心勃勃,於是我想我把生命中很多課頭都丟開了,我只專注追逐著我想要的(直到我發現我所追逐的落空為止)。

在此之前,我因為非常專注我想要的事物,當然生命中很多事情我就沒有去照顧。我學會了一個人出國自助旅行(1999年,連同出差在內,我居然出國了9次。就算是一起出差,我還是很多時候都靠自己行動)、吃飯、看電影(這個最後成為我的專業,雖然現在我曠日廢時甚久,但這個專業已經練到我隨時可以拿起來就上手的境界)等等。我一直覺得,這樣很好。我不覺得,少了什麼。

但事業追求的落空讓我開始覺得怪怪的,我覺得受傷,在我尚未有勇氣去面對這個曾讓我以為可以揚名立萬、卻終究讓我受傷的事業之前,也許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填補我的人生。也許我該談戀愛了。然後,糟糕,我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談戀愛。

32歲那年開始納悶,34歲那年重返職場(又發生許多狗皮倒灶的蠢事,日後我才知道,原來我碰到一個真人版的「穿著Prada的惡魔」),在我沒有得到我想要的事業(或者說,成功之前),我就決定該好好經營我空白的感情生活。

36歲那年我談了一個自以為是戀愛的戀愛(我在這個部落格寫過許多這個有關交往的蠢話,現在看起來我果然是蠢到一個自以為是的境界,非常的好笑啊!但也笑不太出來,因為我是當事人啊!只能說腦殘程度百分百,難怪我得付出高額的代價)。對照我去年交往的經驗,然後到現在,然後深夜站在門外、花了兩個小時等著那個女星生日派對姍姍來遲的嘉賓(也就是說,我花了我生命中的兩個小時,只為了生日派對的女星那五分鐘的入場,我真的是小人物啊,小人物的兩小時造就了大人物的五分鐘,哈哈),我想我還是被寂寞打敗。

我以為它不會找上我,我以為我可以過的很好,但我還是被它弄的團團轉。Davis說的對,我不該為了打敗寂寞,去追逐一分熱騰騰卻陌生的感情,我想這是之所以我失敗的原因。

而我沒有交很多朋友,是因為,我是一個有自己想法的人。人云亦云的事情在我眼中真的一點意思也沒有,如果真的要把自己變笨、變呆、變得低人一等,才可以打成一片,那不如不要打成一片(我已經自願淪為小人物了,但某女星的生日派對還是進不去啊,哈哈,雖然人家根本就不熟我,哈)。

突然想到之前某國際連鎖旅館集團的某高層說的,雖然住旅館的客人很多都是獨來獨往、也是不斷出差的商務人士,但他們也都不想一個人,寧願拿著筆電在餐廳、大廳上網,「因為周圍那個人來人往的氣氛,讓他們感覺自己不孤獨,有在家的氣氛。」他說的一點也沒錯,我立刻想到星巴克有很多人拿筆電敲打著,四處坐著,那畫面好像是一群人和樂的氣氛,但又是彼此各自切開獨立的。

最有趣的是,想到這裡,我該拿著我的Eee Pc坐在星巴克寫這篇文章,會更有氣氛的,但我還是沒有這樣做。

而最能詮釋這樣的例子,就是健身房一堆人在運動,但他們其實是自己跟自己運動(除非你去上團體的教室課程),然後我在健身房就這樣運動了八年。交到的朋友,零。

我想我終究要擁抱現實,面對現實面對低潮,然後就能從低潮彈回來。就像現在,我很享受自己寫部落格這件事情。可以讓我跟很多人(許多潛水的讀者)在網路上交會,卻也不必真的認識。在點閱率上升過程中,好像擺脫了一點被寂寞跟隨的不安,然後告訴我自己,一個人沒事。

延伸閱讀:我的生命靈數。(哭么!怎麼以前玩的,現在看起來,真是他媽的毛骨悚然的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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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