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日,我的部落格來了一個很有意思的留言,我想這是我寫部落格以來,真正能夠說準我、或者說對我的一個留言。

「你就是個性夠才能把部落格寫的這麼精采.......怪癖人人有,但能不避嫌的完全表現出來,就是性格」。

謝謝網友Sinjoe的留言。因為這個留言讓我也思考了很久,為什麼我會「不避嫌」表現我的那些「怪癖」?為什麼大家都會不願意表現自己的「怪癖」?

是的,我不在乎那些字眼。正確地說,我曾經在乎,但唯一能讓那些字眼不傷害到我的方式,不是摀起耳朵,而是,把自己做的更端正。

這篇文章不是在解釋我自己為什麼那麼敢,而是,我是在回應「娘」那個字眼,該不該在電視上被使用的問題。

我不覺得「娘」這個字眼會傷害我(如同我前面所說,我不在乎那些「字眼」),但如果這個字眼背後所代表的憤怒、歧見,變成一種拳頭的暴力,加諸在我身上的時候,我會怎麼辦呢?我該躲還是該藏呢?我該下跪示弱、苦苦哀求?還是我該反擊回去呢?

這些年在社會上學習的經驗,當我把自己的想法、態度端出來,形成一套有道理的邏輯的時候,那些想要傷害或者打擊我的力量,終究會彈回去,無法碰到我。尤有甚者,當我「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的時候(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嘴巴很賤,老子就是有辦法彼你還要賤,用你罵我的方式狠狠地傷害回去),通常對方就知道不好惹,然後這場戰爭會暫停(當然下場也可能是從此結怨)。

當然所有的人都知道,所謂敵意這件事情從來沒有消失過,因此也許該把自己藏起來,好讓那些不懷好意的人,不會發現你的存在。讓我換個方式講好了,假設美國社會對於有色人種,特別是黑人的歧視特別嚴重,那麼歐巴馬為了能生存下去,就決定不要出門了,「因為外頭很危險啊,外面有很多對黑人有形或者無形的歧視,所以不要出門最安全了。等到外面什麼都沒有了,再來出門才是對的。」

你覺得這樣的歐巴馬會選上美國總統嗎?!你覺得這樣的歐巴馬會不會很好笑?!要等到外頭的世界大同了,才要出門,這樣子打算怎樣,一輩子都像個縮頭烏龜躲起來囉?!

我用這個假設的例子來解釋我自己,我知道外頭有很多弓箭、長茅,我知道隨時都會有傷人的暗箭,我不確定自己可以擋掉或者反擊,真的,我不知道自己若受傷可以復原,或者就這樣掛了。但我不會關在家裡(或者任何的地方),期待那個我不滿意,不喜歡我的世界,會自動自發(可能在某些人的努力之下)變成迪士尼樂園,然後列隊歡迎我。

我所知道以及我能做的,就是不在意那些字眼。把自已做好最重要,面對敵意可以警覺或者彈回去(就算是變成一場實力懸殊的拉鋸戰),但,躲在家裡真的不見得比較安全。

我有「怪癖」,就像人人一樣(《電視冠軍》每個參賽者的「怪癖」都比我嚴重個幾百倍,看我不順眼的人,不妨先從這些人下手,真的),我不會引以為恥,我就是很平常地表現出來。如果你因此感覺不舒服,是因為你的肚量太小,或者,你的眼界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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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