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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不上是什麼理由,或發生什麼原因,突然間,那些一直在困繞我、讓我不爽、讓我很氣的的很多很多往事,不再困擾我了。
這好像是一種練習,某些真的是很久很久,上個世紀發生的事情,我當然還記得很清楚,但現在我就說不上來(究竟當初是個怎麼蠢法,讓我氣個半死)。
最最最近發生的,我當然也知道、也記得,但也說不上來了。
「算了吧。」往往是指,就不想爭論了;我承認,現在的我有些這樣的心態。但如果真的要爭論、追究起來,也可以吵翻天(但也感覺沒什麼好吵)。
我有仔細思考過,曾經這些發生過的蠢事之所以讓我餘氣未消,是因為我沒有機會當場(跟當事人)吵。我以為可以吞忍、我以為可以遺忘、我以為我可以讓步,後來發現,我不是那種人咧。
雖然說,表面上不吵不爭,可以維持(人際關係上的)和平,但我覺得憋在心中,沒有機會讓我講出我的觀點,我覺得這種虛偽的和平,是正義的退步,是一種懦弱。
所以我是那種,覺得該據理力爭的人。
只是現在我完全沒有那種「意志」,想要繼續爭下去。
也許改天碰到當事人還是會吵,但,不是現在,我連爆料都懶。
我連自己被說東說西時,也很少捍衛;反正「會不會」「有沒有」,不就是那回事?去查就好啦!我一直浪費口舌,也沒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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