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規:留言請用痞客邦、Windows Live、Facebook、Google帳號、Yahoo帳號擇一登入,未留暱稱留言一律刪除。
新朋友閱讀須知,請點這邊。認識本人的「懶人包」(快速上手指南),請點這邊
2019再一次改版。

目前分類:就是‧敗給你 (143)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本文引用自lovelysteve - 史上頭一遭高雄同志大遊行(更新:葉媽媽的影音發言)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篇文章說的是兩件事情。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幾年以前,當我在發所謂電子報的時候,其實就像經營部落格一樣,大家都是平等的、同一個陣線的。很多人挖空心思,增加訂戶(例如不斷轉貼笑話、文章,或者貼清涼照)。我所經營的是一份類似「網路文摘精選」電子報(當然裡頭也會有我的文章),每天要逛很多網站,寫信給這些文章的作者,跟他們請教我是否可以全文轉載等等。

然後,突然有一天,一個叫做「老貓學出版」的電子報出現了,反正就是一個出版人寫一些出版的概念(有時這些概念可以應用在部落格上)。這沒有什麼,因為人人都有機會表現自己的想法。但是這位老兄,因為出身出版界的關係,很快地就從個人電子報,跳到名家精選電子報了!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哈維米克是誰?我建議各位先去找點相關書籍來看,或者電影《自由大道》是個很快速的入門指南。

作為一個生命短暫、但影響力極大的人而言,哈維米克在他不到50年的人生當中,樹立了許多許多,後代無法超越的標竿。這不光是他以一個公開的同志身分,透過選舉、選上舊金山的市議員(成為有史以來第一個具備同志身分的民意代表)。更重要的是,他對自己的身分,以公開、尊重、詼諧的態度,對待每一個人;而他也真的傾聽每一個人(選民),用對方所能明白的語言,溝通與回應。就算他面對的,是充滿敵意、對自己完全不瞭解的人。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本文引用自lovelysteve - 來來去去

最近想到這個單字,友情,Friendship。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人與人的關係,原來也可以是「虛幻」與充滿「單方面的想像」。我剛剛認識了這一點。

不,我沒得怪別人,因為「單方面的想像」是我。知道對方「只想維持在網路上點頭之交」這種距離的人,也是我。但,我還是選擇當一個會替別人著想的角色。只是對方並沒有辦法跨越那道「只當網路上點頭之交」的界線,所以我最後得到一個下場:就是感覺自己付出了很多、但別人怎樣都不會想到我,我淪為一個白痴。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熟悉瑪丹娜的人應該都知道,這篇文章的題目是來自她的一條歌〈Human Nature〉,「I'm Not Your Bitch, Don't Hang Your Shit On Me」。若要翻成中文的話,應該是,「我不是你的出氣筒,少把脾氣發在我身上。」

好文雅的翻譯哦!其實應該翻更粗一點的,但算了,反正就是這意思。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年頭非常流行前傳,電影賣錢就拍續集、拍到沒故事可拍了,就拍前傳吧!所以這篇文章應該是在〈I'm Not Your Bitch〉之前就該寫了(因為按照發生的時間先後順序),但我一時覺得沒有必要。結果,後來發生了〈I'm Not Your Bitch〉事件,讓我覺得,好像也可以寫出來,因為這兩件事情,的確是「異曲同工之妙」啊!

事情的主角是「XXXXXX」(這當然也是英文代號直譯),在解釋他到底做了什麼之前,我必須以「慈禧太后」VS「小李子」來解釋某種小團體內的關係。也就是說,在一個小團體當中,有人扮演慈禧太后,有人扮演小李子(先姑且不論他們是否自願與否),前者就是發號施令、命令他人(做事)、鐵口直斷他人優劣(就是那種很任性地說你不好就是不好,連理由也不必聽)。後者,當然就是陪在前者身邊,附和前者說的每句話(就算被指摘、被罵),就好像小李子永遠都得喊「喳」一樣。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對我來說,一個人吃飯從來不是難事。
 

「一個人吃飯,不曉得要吃什麼?」很容易啊,看你口袋有多少預算。吃路邊攤、吃便利店,想吃好一點讓自己輕鬆一下,就上館子。美食街、速食店,或者上餐廳也沒關係。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過年似乎不該罵人,雖然我從來不擅長隱忍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特別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說實話,過去10年來,我已經改善很多了,我頂多私下抱怨。不過呢,既然10年過去了,我想應該可以破戒了吧!

畢竟,與其一直遇到搞不清楚狀況的笨蛋,我還寧願「罵人」,讓我的形象變得「千萬別惹毛了」,因為這樣可以退小人!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一直以為自己可以從「寫罵別人的文章」當中畢業,但看來許多搞不清楚狀況、又喜歡鐵口直斷的笨蛋(且因此大受歡迎),始終沒有少過。好吧,那我只好又寫文章來對號喊話。

這次是我在某個頗受歡迎的傢伙的Flickr,看到一個很有趣的「說明」,此人站在Bali島的Westin飯店門口,說明文字大約如下:「Westin在台灣就是西華飯店.....」。我想,啥,這是啥啊?!Westin在台灣不是西華飯店,明明就是六福皇宮啊!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前情提要:請點這邊

我有回顧自己在工作、職場上,之所以會「碰上」一些狀況,或者說,把自己弄到很痛苦的地步,是因為,我是一個有腦袋的人。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天后瑪丹娜果然是一刻不得閒,去年幫LV代言,2010開春立刻替D&G代言,但是這張洗碗的照片,旁邊那些油膩的碗盤,加上她的表情,感覺讓她內心的OS應該是:

nchu.jpg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篇文章是針對某些部落格的某篇文章的回應,我選擇寫在自己的部落格,而不是回在別人的部落格的「回應」欄當中,是因為,嗯,我不想讓對方知道。

首先,關於桃園機場好不好、爛不爛,其實大家自有一套看法與標準。但,如果你覺得桃園機場應該「五星級」、那你出國怎麼會住「平價旅館」?!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 這是一篇加密文章,請輸入密碼
  • 密碼提示:問作者
  • 請輸入密碼:

關於「一個人的生活」,我粗淺的定義就是:就是自己獨立於家人以外的生活空間,自己照顧自己的生活。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這樣才能展開自己的生活(理由請點)。

要達到這個目的,不是租屋,就是買屋。第一個選項不太可能成立,因為家人都住在台北。我知道很多人來台北,目的在於可以不必跟家人一起生活,如此就能展開自己的生活。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前情提要:點這邊

關於我那份2000年做的工作,一直讓我耿耿於懷。耿耿於懷的理由,不外乎是我失敗了,而我失敗的理由是因為有一個「偉大」的主管為了自己的利益,一直在扯我的後腿,把我想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說成一文不值然後自己把這些點子偷去用。當然因為是偷去的,所以他做不起來,然後怪我,「不瞭解的事情不要批評」。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前情提要:請點這邊

我的信箱收到這位仁兄的來信,寫著「近來可好」。不過這封信其實是他回覆我2006年寫給他的信。嗯,隔了三年才心血來潮回信,我想,這真是天才啊。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七月十日,我的部落格來了一個很有意思的留言,我想這是我寫部落格以來,真正能夠說準我、或者說對我的一個留言。

「你就是個性夠才能把部落格寫的這麼精采.......怪癖人人有,但能不避嫌的完全表現出來,就是性格」。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什麼時候橫條紋衣服變成「熊」的必備道具了?

不是越胖的人,越不該穿橫條紋的衣服,免得看起來會更「寬大」嗎?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